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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风险

作者: 发布于:2018-07-26 16:23: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评标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是集中采购操作组织的重点,也是质疑投诉的焦点。


  主要风险点


  财政部78号令第45条-67条,共计23条内容对评标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资格、评审专家抽取、评委会成员义务、评标办法应用、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工作保密及无效标、废标认定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各地也都相应制定了关于评标工作的管理规定。但是,评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评标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存在诸多风险点:


  (一)评标专家如何独立评标问题。各地在评标工作中,均采取门禁、安检等形式,确保评标区的保密进行。但如何做到评标专家独立评标,各地做法明显不一致,有的是限制非评标专家进场人员数量,确保评标现场不受干扰;有的则是直接给每一位评标专家独立评标的小房间确保独立评标。同时,由于评标专家由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往往只对某一专业熟悉,很难对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如经济类评委不懂技术、技术类评委不懂经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有的地方推行经济标、技术标由评委进行分工评标,并在实际工作中广泛应用。


  (二)专家库部分专家资源不足。因政府采购门类多,专家数量不足,导致冷门专业被抽中概率较高。如:建筑总平面规划专业专家1人,共抽取4次;检测检验设备专业专家库12人,共抽取24次;土地估价专业专家库4人,共抽取5次;交通监控设备专业专家库6人,共抽取7次。为避免评标专家“老面孔”现象,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部分地方对评标专家一年内出席评标次数进行限定,以达到评标专家抽取的均衡性。但实践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致,一些欠发达地区评标专家资源明来不足,导致部分专业评标专家匮乏,严重影响了评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限定问题。为了避免评委打人情分,在评标过程中严格限定评委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但实际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有的地方技术标仅给评标专家1分的自由裁量权,没有真正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但有的对专家自由裁量权放的过多,商务标中主观分太多,多达几十分。如何既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又避免打人情分问题,应该从制度约束着手,合理限定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


  (四)评委回避认定难问题。评标专家组成中很大一部分为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但也有企业老总、经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他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也具有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如何认定其与投标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仅靠评标专家主动申请回避是远远不够的,要加强防范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更要提高评委打人情分等违规行为的成本。


  (五)招标文件集中学习问题。一般评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到评标现场对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评分标准进行解读、接受评标专家的咨询,评标专家熟悉项目情况及评分标准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这一环节往往被忽视或逐渐弱化,部分评标专家不能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精神,存在盲目打分、抄袭打分现象。在实际工作中,还有的评标专家为了怕麻烦,不愿意进行澄清答疑,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论什么情况,一律废标,导致投标人辛苦准备的投标文件被无情作废,引起投标人的强烈不满,甚至发生质疑、投诉。


  (六)评标现场如何监管问题。大部分区采取在评标现场安排专人监管,重点监督评标工作纪律和解决突发性问题等,但监管不到位,甚至干扰评委评标时的现象时常发生。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评标现场直播室,招标人代表、纪检监察、监管人员可通过电脑显示屏,对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若发现问题可以直接通过语音喊话系统,对评标现场的评标专家进行警告。一方面,避免了评标现场人为干扰因数的影响,确保评标过程评委独立评标;另一方面,使评标工作更加透明,提高了评委评标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保障了评标环节的公正廉洁、科学择优。


  规避风险建议


  (一)固化评标工作程序。要制定详细的评标规范,严格按照评标程序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较少中间环节,尤其是评标现场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学习、重大事项讨论、废标界定等环节,一定要制定相关制度,按规范操作,避免评标专家评审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同时,努力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评标工作的程序固化,最大限度的避免评标不规范行为发生。


  (二)强化评委独立评标。建立相互分离的评委独立评标室,明确规定重大事项讨论、集中学习的具体程序,除此以外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交流讨论,切实强化评标化工作的独立性,提高评标专家的责任意识。对打分明显偏差的,要求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打分原因,将评标专家不专、评标质量不高的列入考核范围,建立通报和清退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评标专家考核。建立评标专家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完善评标专家的管理制度,加强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一是完善评标专家征集和清退的长效机制,不断补充新的专家。二是评标专家的专业划分再整合归类,以解决专家资源不足,部分专业评标专家过少的问题,避免评标专家老面孔现象的频繁发生。三是对评标专家实行一标一考核,加强信用等级管理。对专业水平高、评标质量好的评标专家,提高信用等级,并规定重点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的等级要求,切实提高评标工作的总体质量。四是加强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考试管理,提高评标专家整体素质。五是建立评标违规行为的通报机制,严格考核严隶处理。确保评标专家队伍的风清气正。


  (四)加强评标现场保密管理。评标工作应该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人不得泄露评标工作的内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因评标工作泄密导致的质疑投诉越来越多。评标现场有评标专家、招标代理、现场监管和服务人员,给评标工作的保密带来隐患,应当重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尤其是对评标资料及投标文件的保管、查阅等进行严格规定。同时,大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对评标专家进行不定点集中接送、切实保障评标专家与投标人的隔离。


  (五)创新评标监管方式。建立评标现场直播室,开通网上在线直播室,开通网上在线直播系统,要求招标人代表、纪检监察、监管人员通过电脑显示屏,对评标现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一方面,避免评标现场人为干扰因数的影响,确保评标过程评委独立评标;另一方面,使评标工作更加透明,提高了评委评标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保障评标环节的公正廉洁、科学择优。


  (六)建立招标文件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的审核,往往忽视技术性条款的倾向性,很难发现隐藏的歧视性条款,导致到了评标环节才发现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技术条款,影响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议对招标文件的审核要借助潜在投标人的力量,规定招标文件提前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正式发布。


  (七)推进电子评标系统的应用。加快电子评标系统、电子档案系统、CA认证服务等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包含政府采购、建设、交通、水务项目的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通过CA认证技术实现电子招标投标数据传输的身份认证和网络安全。切实通过计算机技术固化评标程序、规范评委评审、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


  (八)建立评标结果预警制度。全面梳理评标工作中客观分不一致、主观分偏差过大、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中标情况等风险点,通过计算机技术自动分析和情况预警,全面控制评标工作失误情况,建立重点项目评标结果复核、异常打分书面说明制度,切实提高评标工作质量。


  (九)评标专家签订廉政承诺书。要求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评标专家在参加项目评标前一律签署《公正评标承诺书》,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如有违反承诺书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强化评委评标的规范性、严肃性,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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