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无效投标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5-02-06 18:09: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应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包括: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
 
  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4、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无单位盖章的投标文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两阶段招标

下一篇:绿色采购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