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级政府采购将实现完全网上操作
陕西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由省级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结合财政各环节,贯穿政采全流程,覆盖所有相关当事人和采购项目,实现市县免费使用、信息共享
10月12日召开的陕西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会是该省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前奏。
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娄勤俭
10月13日,陕西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安成功召开。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会上讲话。
娄勤俭认为,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核心是建立一个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融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的电子化、网络化。他要求陕西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抓好协调落实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规定,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将电子化政府采购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对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进行监督。总之,要通过各部门联动,促进陕西省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阳光、透明、科学、高效。
郭永平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衔接配合和监督检查工作,确实把这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办好、办实;要督促并配合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对每一阶段的推进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统一”助推电子化
会上,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刘小燕宣读了由陕西省财政厅出台并开始施行的《陕西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结合《方案》,刘小燕分别从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加快推进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小燕表示,2011年底前,陕西力争建成覆盖省、市、县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融监管与执行为一体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同时,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应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支出改革相结合,实现预算编制、计划报批、项目组织实施、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现场监控等政府采购网上全流程监管和操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公开透明政府、推进廉政建设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新机制。”刘小燕在电视电话会上向与会代表描绘了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美好蓝图。
在具体工作中,陕西省将坚持三大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首先是统一开发,全省共用,即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由陕西省统一开发,市、县免费使用;其次是统一标准,全省执行,即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规范和业务流程由陕西省统一制定,市、县依照执行;最后是统一建设,全省共享,即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采购项目库由陕西省统一建立,各市、县共享共用。
刘小燕介绍说,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的框架思路为“一个平台、二套系统、三大模块、四类信息库”。“一个平台”即从省到市、县,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最终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二套系统”即财政内网监管系统和财政外网交易系统;“三大模块”即监督管理、操作执行和技术支撑模块;“四类信息库”即供应商库、专家库、采购项目库和商品信息库。
点面结合 整体推进
明确了构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应坚持的原则和目标之后,下一步就是如何保质保量地稳步推进这一工作。对此,《方案》给出了工作方法和思路。
《方案》要求,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将按照“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进行,纵向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横向涵盖所有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和单位,内容上贯穿政府采购全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形式上包括公开招标在内的所有政府采购方式等。年底前,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全部推行电子化操作,市、县政府采购活动基本实现电子化。
刘小燕说,以此次会议为时间节点,陕西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再接收手工方式报送的采购计划,陕西省级相关部门或单位必须通过网络申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网上审批采购计划后,将项目下达至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任务后,网上编制和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行远程投标,评审专家在标准化评标室封闭评标。
据悉,陕西省级采购项目将实现完全网上操作执行,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
对于各市、县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刘小燕建议其参照陕西省本级的做法,先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再稳步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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