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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动打造全省统一电子化采购平台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2-17 15:40: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实现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和全覆盖业务一体化

图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截图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安徽全省循序渐进地开展省、市、县三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化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采购处”)深知,电子化系统是深化该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规范操作和动态监管,解决政府采购各环节衔接不畅、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提升安徽全省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电子化系统稳步推进,我们要求列入先期试点的7市3县在2012年1月底前上报电子化系统建设方案和计划。根据他们的实施方案,我们会帮助其具体细化。例如,需要配备哪些设备,系统之间如何对接,市(县)现场演示系统如何操作,我们会就这些问题对他们进行培训,以此稳步推进全省电子化系统的建设步伐。”安徽采购处有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系统建设“一二三四五”
  
  据了解,安徽省电子化系统的建设与推广以“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政府采购循环监管机制”为总体要求,以省级电子化系统建设为起点,以构建和完善政府采购“层级分明、信息共享”的循环监管机制为总体要求,以构建“一二三四五”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架构为目标。具体是指建设一套系统、分设两个网络、实现三个一体化、抓好四个平台和建好五个资源库。
  
  其中,建设一套系统是指按照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全面建设全省“标准和规范统一、监督和执行一体”的电子化系统。
  
  分设两个网络是指分别建立财政内网和政府采购外网两套网络,内网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业务,外网处理政府采购执行业务。
  
  实现三个一体化是指实现横向、纵向以及立体三个维度上的一体化。纵向上,实现与财政部及安徽省、市、县系统连接一体化;横向上,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一体化,实现监管平台与执行采购交易平台一体化;立体上,实现财政部门主体监管与其他部门协同监督一体化,以构建全方位的政府采购循环监督机制。
  
  抓好四个平台是指按照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职责要求,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执行平台。
  
  建好五个资源库即是建设具有全省统一规范和标准,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共享共用的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库和采购项目库(包含合同库),这五个资源库是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大平台建设的基础,将为安徽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实现新跨越、迎来新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构建五大规范标准
  
  在明确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目标后,安徽省将如何建立健全电子化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呢?
  
  “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是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操作一体化建设的基础。我们将主要从规范采购业务需求、建立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采购信息安全体系、建立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库和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统一等方面着手,打造安徽全省联动、资源共享的统一规范标准体系。”安徽采购处处长宋宝泉对电子化系统的建设情况了如指掌,没有丝毫迟疑就向记者娓娓道来。
  
  具体来说,规范采购业务需求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信息技术优势,系统对业务需求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化管理、统一规范的基本业务流程、采购代码体系、文本和表单模板样式。各地则按照统一规范,因地制宜,形成新型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模式。
  
  建立技术标准和规范是指在现有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代码体系、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规范,统一规范技术支撑平台和公共资源平台,建立安徽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
  
  建设采购信息安全体系是指与软硬件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时加强对技术安全体系的建设,建立从设备、网络、系统软件、数据库、系统应用等多层次的安全体系和安全机制,严格控制对各业务、数据和资源的访问权限,并建立统一的数字认证(CA认证)制度,实现完整的安全记录、严格的访问审核和时间戳等功能,保证数据生成、存储和传输的安全与可靠。
  
  建立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库是指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政采公共资源信息库,实现全省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库、供应商库、商品价格库、采购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通过全省公共资源信息库,建立全省统一的分类登记、注册准入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实现供应商、商品价格、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信息“一地注册,全省通用”,以及各类采购业务资源的跨地区使用,促进全省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系统数据接口标准统一则是指系统的数据标准和软件开发将留扩展接口,以方便系统升级、整合需要以及与其他应用软件和系统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
  
  三阶段深入推进系统建设
  
  明确系统建设目标、标准体系和模式之时,便是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展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子化系统“时间表”并稳步推进之日。
  
  据介绍,安徽全省电子化系统分级实施推广与深入应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统一连接”的原则,在安徽省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分为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实施。
  
  在已经确定的电子化系统推广时间表中,第一阶段完成安徽省本级系统建设,启动部分市(县)系统建设试点。已于2011年12月底完成省本级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和交易执行系统建设;同时,安徽省财政厅确定在阜阳、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池州、黄山7市和肥西、金寨、太湖3县,启动电子化系统建设试点推广。被列入先期试点的10个市(县)已在2012年1月底前上报本级电子化系统建设方案和计划。
  
  第二阶段,到2012年底,完成所有市级电子化系统推广建设,并选择若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试点。同时,建设全省政采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建成全省共用的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代理机构库等主要业务库,实现省本级和试点市(县)电子化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到2013年底,完成全省县级电子化系统建设推广及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评标室建设,逐步建立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为中心,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共为一体的电子化采购大市场。同时,视财政部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情况,适时实现与财政部系统的对接。2014年后,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逐步实现财政系统采购部门与税务、工商、银行等外部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
  
  除此之外,《通知》还就电子化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经费保障以及各市(县)贯彻落实系统建设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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