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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生采购成规模增长“重头戏”

作者:黎 娴 通讯员 王国栋 发布于:2012-03-26 10:1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1年山西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36亿元,同比增长16.68%,其中省级政府采购规模为51.14亿元,同比增长23.92%。这些数据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山西采购处”)了解到的。据悉,民生项目采购是2011年山西省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长的“重头戏”。
  
  做好民生采购 促进规模增长
  
  “2011年我们努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做好涉及民生的项目采购工作。完善粮食良种、农机具、畜禽疫苗、救灾物资、化肥农药等方面的政府采购措施;积极支持免费教科书、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支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巩固和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体系; 支持家电下乡、节能减排项目采购,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山西采购处处长琚良太总结说。
  
  据了解,2011年山西省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预算与执行脱节等诸多问题,通过采取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程序、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细化品目并编全编细采购预算等措施,确保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政策功能成效明显
  
  2011年山西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以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为契机,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我们加强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管理力度。”琚良太表示,山西采购处要求进口设备采购必须经过3位以上非采购单位相关类别专家的独立论证,并各自签写意见。
  
  “我们通过完善进口产品采购论证制度,有效杜绝了个别单位盲目追求进口设备的问题,落实了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国货的相关政策。”琚良太肯定地说。
  
  此外,山西省还注重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及时下发了《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提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自觉性,在招标文件的编制环节、项目采购的评审环节、合同签订及履行环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办法。
  
  严惩违规行为促诚信
  
  惩处违规行为是加强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制定恰当的惩处办法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2011年山西省积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了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形成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山西采购处还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法》,部分评审专家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审结果,供应商以虚假信息谋取中标,或中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审查和处罚力度,对违规供应商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2011年山西采购处依法对4家供应商进行了行政处罚,有力促进了该省政府采购的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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