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电子化采购系统推广方案 分三阶段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1-12-29 09:34:12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日前,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财购〔2011〕2352号),明确提出:到201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各市、县将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统一连接”的原则,分为三个阶段推广、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第一阶段:至2011年12月底,完成省本级系统建设,同时,启动阜阳、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池州、黄山等7个市和肥西、金寨、太湖等3个县系统建设试点。
第二阶段:至2012年底,扩大市县推广实施范围,完成所有市级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并选择若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试点。
第三阶段:至2013年底,完成全省各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及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评标室的建设。同时适时实现与财政部系统的对接。
2014年后,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逐步实现财政系统采购部门与税务、工商、银行等外部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
第一阶段:至2011年12月底,完成省本级系统建设,同时,启动阜阳、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池州、黄山等7个市和肥西、金寨、太湖等3个县系统建设试点。
第二阶段:至2012年底,扩大市县推广实施范围,完成所有市级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并选择若干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试点。
第三阶段:至2013年底,完成全省各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及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评标室的建设。同时适时实现与财政部系统的对接。
2014年后,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逐步实现财政系统采购部门与税务、工商、银行等外部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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