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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网上公示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2-07 09:18: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安徽省宿州市自2000年开始启动政府采购工作后,在1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宿州市采购科”)采取积极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监督,规范运行,完善招标文件范本,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多管齐下,构筑起政府采购“防火墙”,并且使采购规模不断攀升。
  
  今年1~9月,宿州全市采购规模已达5.83亿元。同时,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全覆盖,工程类采购试点包括基建工程、装修工程、布展工程等,还将汽车保险、道路保洁、经营权等项目纳入服务类采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修改完善招标文件范本
  
  据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建新介绍,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的使用规范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宿州市财政局多次组织市(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对安徽省统一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反复研究,并邀请相关专家和法律顾问,仔细推敲招标文件范本中的条款、细节、文字表述、法律规定,结合宿州市的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了修改完善,规范标准,统一了适合宿州市发展需要的招标文件内容、文字表述和文件格式。
  
  据了解,因其更具可操作性,修改完善后的招标文件在实践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避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随意性,受到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一致好评。
  
  公开预算 提高透明度
  
  据介绍,宿州市采购科以前对政府采购预算实行保密制,但推行的效果并不是很好,还容易造成大部分投标供应商因报价超预算导致的项目废标情况出现。另外,相关部门也很难完全做到保密,部分供应商总是能够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财政部门还难以追究预算泄密后的责任。
  
  宿州市采购科始终认为,要想让采购人称心,就必须有诚实的服务;要想让纳税人放心,就必须有严格的操守;要想让供应商舒心,就必须有公平的情怀。
  
  为此, 从2010年开始,宿州市采购科大胆改革,尝试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此举不但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还避免了因大部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预算而废标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受到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广泛好评。
  
  “政府采购预算确定并公开后,对采购产品的档次就有了一定的限制,有利于防止豪华采购和天价采购现象的发生。”张建新补充说。
  
  重视潜在供应商意见
  
  除了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之外,对于采购单位提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的申请,宿州市采购科会将采购项目的内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等情况,一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社会大众和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此外,对于关系重大、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宿州市采购科实行了网上征集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度,并找相关专家论证。鉴于多数专家是由采购单位推荐的,可能会发表对采购单位有利的倾向性意见或建议,为了全面掌握各种情况,宿州市采购科还会通过网络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多举措共促“阳光采购”和“廉洁采购”。
  
  据悉,宿州市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有效质疑和投诉案例。这样的结果得益于宿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人性化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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