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尝试电子采购新模式
严密招标 隔离评标
在日前举行的黑龙江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绥化采购中心”)主任赵国生就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工作经验和与会成员进行了交流。他认为,电子化采购可以规避招标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同时还能确保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避免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赵国生说,为顺应信息化、智能化、电子化办公趋势的发展要求,在推进电子化采购的过程中,他们重点对招标流程、评标模式进行了改革和尝试。
全程公告采购信息
绥化采购中心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平台,将所有集中采购信息发布到指定采购网络或相关媒体。对达到一定采购规模以上的项目信息实施登记监管,并且在招标会上公开审核,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扩大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政府采购信息登记监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人、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及采购中心内部的信息发布审核意见。
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提高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的普遍知情权,任何人无权也无法隐瞒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使采购行为自起步之日起就处在大家的普遍监督之下。
三方协议确保当事人权益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当事人有三方: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赵国生坦言,为避免事后质疑和纠纷,确保三方当事人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和权利,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劝说其他两方签署《招投标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三方当事人在整个采购活动中,完全遵守招标文件的约定,以招标文件明确的标准和原则作为解决一切质疑、纠纷的法律解决依据。
通过签署《招投标协议书》,绥化采购中心在投标活动之前明确了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解决了当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尚未触及的一些细节问题,使得绥化采购中心的集中采购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实现电子评标 保密投标人信息
为保证投标、评标环节的公正性,绥化采购中心的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应单独提供投标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任何部分不允许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代表姓名、投标人地址、联系方式及任何能够透漏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或标记,否则一律取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在招标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要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代号,抽取登记后自行将抽签信息封闭。其抽取的代号将作为投标代码被绥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填写到投标技术文件的封面,而后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信息平台统一处理为电子文件交由专家评审。因此专家审核技术文件时只能看到投标代号,而无法识别投标人的具体身份,评标公正性得到了最大保障,有效避免了评标倾向性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在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审核阶段,绥化采购中心对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始终执行独立封闭式管理,避免双方面对面相遇,使他们相互的身份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始终处于保密的状态。对于泄露身份或带有投标人信息标识的技术文件,专家可作无效投标或靠后排列处理。
这样一来,专家就可以灵活对比投标人之间的相关数据、清单和投标技术方案,既保持了评标思路的规范清晰,又提高了评标效率和公正性。
提问和报价通过网络进行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下一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同时进入各自分会场,专家小组将通过电子网络对其进行提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子平台进行解答或陈述。所有提问与解答事项都将投映到招标主会场大屏幕。提问与答疑阶段,投标人仍以代号身份出现,不得暴露身份,否则将被终止投标。在提问与答疑结束后,所有合格投标人将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轮次进行网络报价。通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网络提问答疑和报价,基本使专家的评标过程实现了公开化和公示化,专家的任何行为都处在监管部门和采购机构的公开监督之下,同时网络平台自动记录了整个评标过程,所有活动均公开透明,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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