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陕西电子化政府采购谋求年内大突破

作者:冯晓荣 杨江伟 发布于:2010-10-29 09:55: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省委领导重视,财政厅牵头,发改委、审计厅、监察厅配合

  10月12日上午,陕西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听取汇报并讲话。郭永平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进度,克服困难阻力,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会上,陕西省财政厅、监察厅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情况。陕西省发改委、审计厅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意见。

  郭永平指出,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是陕西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陕西省新推出的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前进。

  郭永平强调,陕西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试行办法》和《陕西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意见》两个文件,是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的,是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程序内容、方式、方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为依据,扎实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研究探索实施的办法和措施,不等不靠,尽快开展工作。对一些技术问题,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和完善。要尽快确定适用的软件,尽快建立完备的网上专家库,实现完整的网上采购。要加快进度,务必在10月中旬前使这项工作有一个明显的进展,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以确保今年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落实到位,明年市、县全部到位。

  郭永平强调,财政部门作为组织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明确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电子化政府采购实施之后,省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要扩大采购工作的管理面,逐步把更多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的采购工作吸纳进来,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实现由直接采购向监管的职能转变。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监察厅要积极配合,确保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年内全部实现。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