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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网上竞价采购新规出台 完善政府网上采购办法

作者:赖文忠 发布于:2010-08-27 09:22:09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对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办法进行完善。

  省级各单位采购《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项目中的一般设备(包括摄影、摄像机、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空气调节设备)以及复印纸、打印纸,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的,实行网上竞价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15万元(含)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如单件采购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经省政府采购中心认定,也可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省级各单位采购《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属控购的汽车,实行网上竞价采购。非控购汽车、摩托车一次采购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实行网上竞价采购,一次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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