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子平台为依托 集采机构齐上阵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这是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3月底至4月上旬,连续10余天,浙江省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所有项目的开标工作就在这座大厦的二层开标室进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九家集中采购机构在这里一一登场,主持数码相机、摄像机等19个协议供货项目的开标、评标,以确定2010~2011年度浙江省协议供货的入围供应商。
为做好首次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全省联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各地市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监察、审计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精力。
集采机构齐上阵
“下面进行开标,我们按照各家供应商投标顺序依次进行。”这是2010~2011年度浙江省协议供货交换机、路由器、不间断电源(UPS)、防火墙等网络设备项目的开标现场。台上唱标的是负责该项目招标的嘉兴市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台下,参与投标的26家供应商一边听,一边不时记下报价,计算排名,大致推算可能会中标的产品型号。因为次投标供应商较多,唱标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直至中午12时方才结束。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委托,负责交换机、路由器、不间断电源(UPS)、防火墙等网络设备项目的招标工作。嘉兴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俞东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赵仁荣亦赶到现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省级大平台操作全省协议供货的招标,一方面我们要从全省的角度考虑采购人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更加力求规范。”
俞东方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较此前组织本市相同项目协议供货的招标,他们对这次项目招标更为重视,在确定需求和招标文件的编制方面花了不少心血。
4月21日,由丽水市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的电冰箱、电视机项目开标并完满结束,至此,浙江省2010~2011年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所有项目的开标全部结束。经过紧张的评标环节,一周后,复印机、油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交换机、路由器、UPS、防火墙、服务器等大部分协议供货产品的成交公告均已发出。自5月份开始,浙江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将开始2010~2011年度协议供货的执行。
将不同的项目委托给各地市集中采购机构,既减轻了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量,也保障了项目招标的时间要求,更发挥了各地集中采购机构的专长,为后期协议供货的分级管理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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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平台为依托
浙江省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实施之时,正是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的关键时期。根据《浙江省2009~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实施计划》,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要推广到5个地市和23个县、市,而作为其中关键环节的“外网系统”一期(包括委托代理采购、自行组织采购、协议定点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集中采购机构内部采购业务管理等多个子系统)已于2008年上半年在省级单位全面试行。
目前,浙江省省级70%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实行网上操作,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专家之间的网上协同办公。在省级成功运行的基础上,2009年3月,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09~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实施计划》。
此次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既以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又将成为推广实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催化剂。本次协议供货招标明确规定,投标供应商及其省本级和各地的供货商在参加投标前要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并将已注册的各供货商名单书面汇总打印后作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
而投标供应商及其供货商的网上注册登记审查、公示和审核入库工作,则由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
鼓励厂家投标 限制进口产品
对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如此重视的,不仅仅是执行项目操作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协议供货所涉及的19个项目的相关供应商更是全力以赴争夺全省联动这块“大蛋糕”。
“如果这次被淘汰,我们想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市场就得等到明年了。”某摄像机投标厂商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坦言。
此次UPS项目的竞争尤为激烈,共计26家生产厂商竞争入围资格。一家UPS厂商的投标代表表示,以前参加各地市的协议供货招标,因为来不及“赶场”,都是委托各地的经销商前去投标的,而这一次,他作为该公司杭州分公司经理来参加投标。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由生产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的,将在评标中扣除3分”,大部分供应商选择由设在杭州的分公司的代表来参与投标。
“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各个地市的协议供货投标我们都要去。”某摄像机生产厂商的杭州分公司经理对记者说,这次将全省的需求集中起来招标,减轻了他的大部分工作量。
除了鼓励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外,本次浙江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对于进口产品的限制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内市场供给现状,交换机、路由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打印机等部分协议供货项目或部分标项,在本次协议采购中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在评标时应按其投标报价(含配件)的6%~10%增加其“评标报价”,而空调、电冰箱、电视机等项目则只接受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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