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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主创新产品获政府采购“优先权”

作者:谢宗博 熊颖 阳丽& 发布于:2009-07-27 09:09:58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营造自主创新的环境,我省建立了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规定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活动中首购或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

  据悉,申请自主创新产品认证的产品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质量可靠,并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质监部门的检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并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认定证书有效期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分为两年、三年或四年。

  通过认证的产品将被编入《江西省自主创新产品名录》,在政府采购时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如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装备和产品采购项目,自主创新产品应获首先采用。在国家和省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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