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落实自主创新出新办法 首批创新企业名单曝光
作者:马骏 通讯员:陈泰   发布于:2009-07-14 16:30:51 来源:安徽广播网
日前,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六部门发布了第一批安徽省46家创新型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及六部门提供的服务。其中,六部门明确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5条规定的“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即:自2009年起3年内,合芜蚌试验区内的创新型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每年汇算清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依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集中办理;对省级分享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汇总和分户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及相关凭证统一整理按年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预算指标,由市或县(市)财政局根据预算规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
这是安徽省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和《民营科技企业所得税奖励政策具体操作办法》之后出台的又一条含金量很高的落实自主创新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该办法解决了政策落实的程序性问题,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自主创新只有实体政策,缺乏程序性政策,企业想落实政策却“找不到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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