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掏钱为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买标书
作者:孙立群 发布于:2009-01-04 09:50: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8年12月29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将对自主创新产品采取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等方式给予支持。
《意见》主体内容延续了财政部已经颁布的相关政策,在预算编制、评审办法、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大体一致。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出台主要着眼于在四川贯彻落实国家和财政部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相关政策。
与其他地方出台的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文件相比,四川出台的这个《意见》有个显著的特色,就是规定免收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至于相关费用,《意见》规定由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此外,《意见》还规定,凡属于定点采购品目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可向财政部门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直接纳入定点采购范围。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向东表示,为贯彻相关政策,在此前该中心已经按财政部门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对自主创新产品的优惠条件,评标标准也做了相应规定。但由于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还没有出台,因此还没有供应商实际享受到相关扶持政策。他殷切期待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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