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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创新型企业将享优惠政策

作者:张可丹 张幸格 发布于:2007-03-09 09:13:24 来源:大河报

  7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召开的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启动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等重大科技工程。

  据介绍,创新型企业是指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依靠创新实现持续发展的企业。我省首批计划选择50家企业进行试点,十一五期间,选择150家企业进行试点,并争取一批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行列。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省科技厅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落实试点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低扣政策,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试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将优先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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