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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节能产品采购比重超九成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1-15 14:24: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们将紧紧围绕酒泉市财政发展改革目标,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抓手,以强化监督管理为保障,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拓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快推进酒泉市政府采购工作迈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添砖加瓦。”在2011年11月召开的甘肃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酒泉市采购办”)主任万兴东向与会代表分享了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据了解,酒泉市采购办通过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立足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使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酒泉市政府采购规模首破3亿元大关,达到3.3亿元。
  
  2011年,酒泉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2亿元,据初步统计,实际采购规模将达3.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000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1.9%。
  
  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在万兴东看来,政府采购工作应从源头抓起,加大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力度。据悉,酒泉市从2010年开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虽然时间不长,但这项工作的进展很快。
  
  据万兴东介绍,自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以来,酒泉市一直要求预算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该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实施并开展采购活动;对于无预算或者预算缺失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理此类业务,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以此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2011年,酒泉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和部门都能够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于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向酒泉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报采购计划。此举有效提高了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的均衡性,增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不断拓展采购范围
  
  目前,酒泉市采购范围已由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逐步拓展到工程类和大型机电类项目。酒泉市采购办还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和采购人对物品的具体需求,坚持把安全监控设备、健身康复设备、园林绿化工程、银行代理和中介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
  
  另外,酒泉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完善制度为核心,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修订了《酒泉市政府采购内部运行程序》等多项制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采购业务流程,强化和细化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作用,努力做到项目的审批、受理以及采购、验收相互分离,确保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明确,做到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
  
  推行绿色采购
  
  万兴东表示,一直以来,酒泉市采购办就积极贯彻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政策,推行绿色采购。
  
  为此,酒泉市采购办主动印发了《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关于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通知》,并积极宣传,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县(区)按照国家部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节能产品。据了解,在该市的采购活动中,节能产品中标(成交)占同类产品采购的90%以上。这一数据表明该市切实将绿色采购的理念贯穿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之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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