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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需要“绿色通道”

作者:张栋天 发布于:2005-08-10 11:43: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环保、节能等富有绿色内涵的词频频出现于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绿色政府采购是趋势,更是实现人与自然、环境、资源协调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专家指出,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笔者认为政府部门要充当绿色采购的“急先锋”,要在绿色采购中有所作为,当务之急是打造6条“绿色通道”。

  研发创新的“绿色通道”  一是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体现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倾斜,设立官方绿色产品研发中心,为绿色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扶持,强制关停、淘汰一批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及其产品;二是搞好绿色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尽量减少地区和行业间产业布局雷同、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防止一哄而上;三是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带头研发绿色产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要顺应市场需求,推进本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研发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绿色产品。 

  申报呈批的“绿色通道”  一是发改委、环保等审批部门要公开绿色产品的申报呈批程序;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审批部门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为企业的申报工作提供方便,减少审批环节,对经办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项目责任制;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不能立即办或不能办的事项,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真正令其乐意而来,满意而归;四是从严审查,要注意防范假冒绿色产品,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清单制定的“绿色通道”  一是确保绿色产品认证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相关主管部门要出台各类绿色产品的节能标准,而具体的认证工作应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认证的质量和水准,真正让品质优良的绿色产品脱颖而出;二是列入清单的企业和产品必须好中选优,只有具备示范效应的产品才能榜上有名,使绿色产品清单有着很高的含金量和社会信誉度;三是清单制订后仍要做好后期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调整清单。

  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  一要统一发布渠道,确定某一职能部门为绿色产品信息发布的权威部门,其他任何部门或企业不得擅自发布,确实防范多头发布而导致的绿色泛滥的不正常现象,同时每次发布的信息力求少而精;二要立体化发布,充分利用各类视听媒体的资源同步公开绿色产品信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绿色产品的推介活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更要发挥其作用;三要动态化发布,注意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既要有一定的时间让人们知晓,也要及时更新信息,在引导绿色消费的同时要避免过时信息的误导。

  优先准入的“绿色通道”  优先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随着能源、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采购应该把优先购买绿色国货作为首要任务,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操作机构必须以实际行动实施政府采购绿色战略。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上要体现绿色概念,让通过绿色论证的供应商优先准入。对节能型、环保型产品要加分,拉大与普通产品的得分差距。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上,在价格、质量和服务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绿色产品的供应商。希望通过政府采购的示范推广作用,引导绿色消费。

  项目验收的“绿色通道”  在绿色政府采购的初始阶段,搞好项目验收至关重要,对有重大影响力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要牵头做好验收工作。商请环保、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采购人代表以及投标供应商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保证在绿色采购中不花冤枉钱,保证采购到的绿色产品货真价实。

  综上所述,绿色政府采购需要政府推动,需要政策驱动,需要消费拉动,更需要市场主体积极主动,通过源源不断的创新做出适合政府采购胃口的“绿色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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