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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节能产品列入采购目录 家电等将有强制性能效标准

作者:沈春宁 发布于:2005-06-01 13:30:44 来源:扬子晚报

  昨天(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记者从省质监局、省经贸委及省计量协会联合举办的“江苏计量质量与节能降耗”通报会上获悉,“今后将对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制定建筑物制冷、采暖温度控制标准。目前重点是加快制定机动车燃油经济性限值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会议还通报了我省能源供应消费现状及节能政策走向。
  
  据介绍,预计9月份后,我省电力供需可实现基本平衡并略有富余。预计今年全省发电用煤约8800万吨,煤炭供应紧张状况更趋严重。今年成品油市场供应也总体偏紧,价格居高不下。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投放江苏市场的成品油配额预计为1010万吨,而全省需求则达到1450万吨左右。

  省经贸委有关专家透露,国家和我省今年都将节能作为重点实施的政策。包括鼓励用洁净煤、天然气和石油焦来替代燃料用油,以及将节能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等。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已联合下文,规定2005年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预算单位实行节能采购,2007年全面实行。同时,国家又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清单”涉及的产品包括节能类产品空调机、冰箱、荧光灯、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及节水类产品便器和水龙头。另外,国家将择机推出燃油税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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