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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电梯维修服务重点项目案例总结

作者: 李 瑶 发布于:2015-09-29 11:56: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项目概况
 
  2014年的集中采购目录中新加入了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而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电梯维修服务作为中心第一个该类项目,被列为2014年度的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申办号为14-10275,采购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党校办公楼2台上海三菱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财政预算金额为740000元。
 
  二、项目分析
 
  通过参阅项目采购需求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到该项目涉及到的电梯主机控制屏、外召、控制电缆、信号电缆、钢丝绳、限速器、轿壁、轿顶等都换掉,并增加诸多功能和新增配置,涉及到的部件和施工范围非常广泛。本人首先查阅了电梯维保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各类规定。按照2003年8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文)附件5规定,该采购项目因需要变更电梯的钢丝绳、限速器等关键部件,实际上已经属于电梯改造的范畴。而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此外,通过咨询电梯领域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专家,了解到虽然目前由于市场过渡的原因,存在“新梯新办法,老梯老办法”的相关说法,但实际上大部分知名电梯生产厂家(包括上海三菱电梯)已经完全遵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执行,不再授权委托其他供应商改造其所制造的电梯。所以本项目的采购必然会限定在“上海三菱电梯或者三菱电梯委托授权的单位”,鉴于该项目预算金额未超100万限额,因此建议采购人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最终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电梯的制造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进行了该项采购,不仅确保了本项目的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充分保证了所采购电梯维修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采购过程
 
  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是通过中心平台进行的,是74号令发布后涉及到电梯类供应商的第一个单一来源全电子采购项目,当时平台针对74号令的更改刚刚完成,采购人和供应商都未适应。供应商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因持有CA证书的工作人员离职,导致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单一来源相关文件的正式递交,在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等待了2个小时后,最终由供应商的部门经理亲自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达采购中心,希望使用纸质文件先完成评审,之后再补传相应的电子文件。考虑到该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且在座的评审专家也一致要求完成评审,在请示科室领导后,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考虑,将评审进行了下去。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显示了很大的诚意,积极响应评审专家及用户的合理要求,并最终在第一轮报价的基础上又下降了35643元。
 
  四、经验总结
 
  本项目不仅是2014年采购目录中新加入的项目,而且也是74号令发布后新实施的全电子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和采购流程都比较新颖,可借鉴的过往经验比较有限,虽然最终顺利完成了本项目,但整个过程是有瑕疵的,需要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在本项采购的实践中,本人得到了来自同事、领导和相关专家的诸多悉心帮助,整个过程受益良多,总结下来体会比较深刻的有如下几条:
 
  1、接到新的采购项目不能盲目急于实施采购,必须仔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行业相关规定和现状;
 
  2、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是了解采购项目相关市场和行业现状的便捷途径,但不应偏听偏信,要有自己的思考和现实依据,例如本项目未采纳专家所提 “新梯新办法,老梯老办法” 的说法,而是完全依照国家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3、当采用新的采购手段时,必须注意供应商的适应能力,需要给供应商学习的机会,个人认为必要时需要针对供应商提供主动的培训指导服务;
 
  4、因该项目的实际评审过程未能完全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监管科针对本项目提出了几点相关问题,需要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注意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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