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首次采用政采方式租赁公车
作者:余辰 发布于:2015-09-28 09:10:26 来源:闽南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成为漳州市首个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租赁公务用车的单位。该单位将向漳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20辆公务用车,租期3年。
日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委托,对其所需的公务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向社会公开采购有关公务用途小轿车租赁服务的方式在我市尚属首次,是对中央提出公车改革采用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方式的有益尝试。
据悉,此次中标的车辆都是18万元以下的小轿车,租金以车辆行驶每公里所需的费用来计算,包含车子所有的维护、保险、汽油等,每公里为2.3元。据介绍,这些车辆都是业务用车,每周只租周一到周五,周末车子归还汽车租赁公司,使用时按行驶公里数计费,并通过车载定位技术计算行驶公里数,能有效杜绝公车私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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