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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协议供货招标 江苏集采重程序也重结果

作者:通讯员 王烨 发布于:2019-05-13 17:12: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5月8日,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法律服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在新落成的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顺利完成。据了解,在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首次确定了预算100万元及以下的法律服务应实施协议供货采购。虽然是第一次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此前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协议供货采购经验。如何为未来一年内的相关采购实现一个良好的开局,采购中心重程序也重结果。
  
  充分公开信息,广泛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与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复讨论、确定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了此次招标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认真听取广大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建议。之后,还进一步组织了现场答疑会,近40家律师事务所派出代表来到现场,与该项目的采购人、经办人及法律方面的专家面对面交流,增进对项目及投标工作的理解。
  
  严管专家抽取,做好回避与保密工作。在预见到潜在供应商主要为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采购中心通过专家抽取系统随机确定专家名单时,特意回避了专家库中所有的律师事务所,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
  
  突出诚信导向,供应商要有能力也要“讲规矩”。法律服务有其独特的严肃性,为了保障入库供应商的专业业务能力及操作规范水平,此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综合评分标准中也设置了扣分项,对2015年以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其普通员工因业务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根据情况在总得分基础上扣除一定分数。
  
  据了解,此次采购的对象包括法律顾问服务、综合法律事务等内容,基本可以满足采购人各类具体的采购需求。而协议供货的形式,不仅提高了相关政府采购的组织效率,也进一步规范了省级各单位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行为。同时,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了供应商入围后的实际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时的中标价格,许多供应商在投标中给出了较为合理的优惠力度,采购人日后委托业务时的政府采购成本还将有所降低。
  
  开标当日共有6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经过7名专家近12小时的紧张评审,最终确定了47家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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