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政采用心准备采暖用煤 温暖采购人
作者:张萌 发布于:2018-10-12 17:20: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在冷空气影响下,东北局地近日迎来了大雪。北方天气多地转凉,为了解决好冬天的供暖问题,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已经圆满完成了吉林省省直预算单位采暖用煤供应商入围资格的招标工作。吉林省财政厅也于近日印发《关于吉林省省直预算单位采暖用煤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直预算单位采暖用煤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履约验收以及严格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避免冬季采暖用煤采购中,煤炭储蓄、运输、热量等难以把握的问题,近年来一直采取供应商资格入围的方式进行采购,特别强调了供应商的相关硬件要求,供应商只有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才能参与投标。采购中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再根据实际需求,在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通过询价或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履约的供应商,这不仅保证了采暖用煤的效率,而且也能更好地避免价格虚高。
本年度经过采购中心的精心组织,41家原煤中标供应商和4家型煤中标供应商获得吉林省省直预算单位采暖用煤供应商入围资格。根据《通知》,长春市内省直预算单位自烧锅炉供暖房屋(含职工住宅)的采暖用煤,以及不在长春市内的省直预算单位,自烧供暖用煤量在2000吨以上的,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为了避免出现煤炭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吉林省要求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指定采暖用煤供应商,对未按规定程序、违规操作等问题,相关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对在采暖用煤供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按合同规定依法与采暖用煤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采暖用煤的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把好履约验收关,资格是第一要义。”《通知》也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采暖用煤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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