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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 四个原则提升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满意度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9-30 19:38: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日前圆满完成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据了解,该项目既是和平区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的试点项目,也是政府民生实事工程。
 
  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涉及残疾人家庭及住宅楼出入口、卫生间、厨房等七大项、二十三个改造小项。由于残疾人存在个体差异且实际居住情况不同,需要改造的内容也千差万别,针对这些实际情况,采购中心创新思路,确保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采购中心在组织实施项目采购过程中,重点保证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保证专业性原则。针对无障碍改造工程量难以确定的实际,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专业性强、实力强、信誉好的工程施工队伍服务无障碍改造。在考虑残疾人个体差异和残疾人实际居住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最终结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实际发生量计算,这一做法既满足工程招标需要,又提高了无障碍改造的针对性,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是保证公开择优原则。采购中心按照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招标条件,既要保证潜在供应商的广泛参与,又要确保项目质量。招标全过程保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都能平等参与竞争。
 
  三是提升满意度的原则。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在招标文件中对改造工程的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中标单位须保证改造工程完全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达到建设部无障碍建设指南的标准,无障碍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升残疾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满意度。
 
  四是多样化多层次的原则。为了确保此次招标采购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采购中心多次与采购单位沟通,并就工程整体要求,改造项目中的门铃、坐便器、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等产品使用年限、质量安全、环保等指标提出要求,真正通过改造能让残疾人实现行得通、出的去、能入厕、洗上澡的目标。
 
  据透露,下一步,采购中心将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完善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和内容。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为该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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