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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两千余万“网上法庭”采购项目 受采购人好评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6-24 17:43: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青海两千余万“网上法庭”采购项目 受<a href=http://caigouren.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采购人</a>好评   
 
青海两千余万“网上法庭”采购项目 受采购人好评(资料图)
 
 

   在互联网+、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信息化与立案审查、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的深度融合,利用网络来解决线下产生的矛盾与纠纷?近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圆满完成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法庭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为2400.8万元,中标总金额2338.6722万元,节约资金62.1278万元。

 

  避免排他性条款 确保招标文件公平公正

 

  “网上法庭”项目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完成后能实现哪些功能?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包括网络法院系统、审判信息管理中心、远程接访视频终端、智能高清视频一体式终端、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干警业绩评价系统六大项,其中每一大项又包括多个具体内容。“网上法庭”上线后将实现网上业务办理、网上身份认证、网上缴费、证据交换与质证、材料收转、网上事项申请提交、开庭旁听申请等多流程的网络化。

 

  “这个项目金额比较大,也比较特殊,代表着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进步,因此4月21日接到项目委托后,我们跟采购人进行了充分沟通,采购人提出因为网上法庭涉及到与司法部的对接,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较高,因此我们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进行了明确,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还要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另外,考虑到该项目专业性比较强,为避免招标文件出现排他性条款,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针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采购人对投标人业绩方面提出“特殊要求”,这些要求虽然未指向某一家供应商或有意向的投标人,但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有冲突,经与采购人沟通,最终对有倾向性的内容进行了删除,确保了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

 

  组成7人评标小组 评审只用三个多小时

 

  “5月4日招标公告发布后,我们收到7家供应商报名,最终4家供应参与开标。因为对投标人资质有一定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不多,也不存在把一些不合格的供应商筛查出去,所以整个开标过程比较顺畅。”项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标当日,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5名专家和2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7人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而相对其它大项目开标时间较长的情况,此次评审只用了三个多小时。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经过层层遴选,最终确定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后,未接到任何质疑。

 

  明确需求很重要 特殊需求不能违规

 

  “很多金额比较大的项目,都涉及到跟国家政策和上级部门的一些对接,通过操作这个项目也让我们意识到先跟采购人沟通,明确采购需求很重要。一定要了解采购人采购这个项目的目的、有没有特殊需求,特殊需求符不符合法律规定。采购需求明确后,招标文件编织起来会轻松很多。”项目相关负责人认为,本次采购项目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先对投标人资质进行了明确,减少了供应商的盲目投标,缩短了评标时间。

 

  “招标文件出的比较快,评标过程也非常流畅,结果公告期间没有收到任何供应商质疑,整体采购过程都很满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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