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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 五项措施采购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

作者:崔卫卫 通讯员 励人才 发布于:2016-05-31 20:44: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余姚市招管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余姚中心”)积极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自行车租赁采购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与采购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该项惠民便民工程的采购质量和顺利运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150个站点节支明显
 
  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始于2013年底,2015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启动实施,由采购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余姚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该项目的一期建设规模为150个站点,3000辆自行车,经过激烈竞争,由杭州某公司中标,每年每个站点的中标价为2.82万元,比预算价的5.50万元,减少了2.68万元,节支率高达48.7%,按150个站点的10年服务期计算,其本次采购节省的资金也十分可观。
 
  据余姚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中标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包括购买自行车、建造相关设备设施等。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自行车超时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运营费用外,还可按合同获得市级财政每年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补助,逐年收回投资成本。10年服务期满后,所有设备设施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五项措施保障项目采购
 
 
  据了解,该项目于2015年11月30日试运营,2016年1月13日正式运行。目前,一期自行车站点均已设立,3000辆公共自行车也投放到位。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已累计售卡16621张,累计租用量440330次,最高日租用量6972次。中标公司作为专业化公共自行车开发与推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着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仅用了三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工程建设试运行,并在后期管理上逐步完善,自行车使用量逐月创新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究其原因,余姚中心主要是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深入市场调查。先后组织相关人员赴宁海、椒江和金华等地对公共自行车实施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相关专业商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基本摸清了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在市场上的合理价格,为后续择优选择承包人制定标准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确项目需求。通过对市场的深入调研,对项目需求的祥细分析,扎实做好基础设施的调查摸底工作的同时,还广泛征询了有关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编制了公共自行车布点建设计划,完善了服务内容和要求,使项目需求更加清晰明了。
 
  三是严格评审标准。在对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企业技术力量、项目业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商务等综合评审,在确保项目质量和不低于成本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决定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使该项目在质量标准基本相近的情况下,建设造价大幅低于周边城市,实现了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招标结束后,该市相关部门不是采取简单的一招了之,而是把大量精力投入到标后管理上,使采购人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市招投标平台给予了积极配合,各项日常监管工作落到了实处。尤其是在对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上,采购人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了日常检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台帐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共自行车服务公司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网点管理、锁止器管理、设施维护、车辆状况、运转调度、网点卫生、客户服务、用户反馈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汇总评分。在考核过程中把政府支付的年服务费中的20%作为考核费用。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费用全额返还;低于90分的按比例扣除考核费。
 
  五是实行清退机制。为避免在建设和运营阶段产生烂尾现象,该市还引入强制退场机制。如发现有严重违反合同条款行为、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一年之内累计五个月在月度考核中得分在80分以下等三种情况之一的,将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在限定期内退场,且一切损失由建设、运营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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