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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机关限额内工程协议供货项目开标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5-03-23 17:26: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投标供应商排队签到。摄影宋绍彩.JPG
 
  图为供应商签到现场。 宋绍彩 /摄影
 
  经历前夜一场大雨,3月18日早上,南京的街头平添几分凉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人气旺盛,匆忙的脚步所处可见,8点刚过,陆续有供应商抱着投标文件入场,9点左右队伍已形成一条"长龙"。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早早到了会场准备各项工作。
 
  9点半 2015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限额内工程协议供货项目在这里如期开标。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于洪军和采购中心主任张圣峻也亲临开标现场。"这是采购中心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开标的第一个重点项目。"张圣峻表示。
 
  限额标准调至100万元
 
  根据江苏省省级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今年工程协议供货限额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调整到100万元,这意味招标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对供应商更有吸引力。
 
  据了解,本次协议供货分为12个包,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房屋加固工程施工 、消防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工程施工 、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 、送变电及承(装、试、修)电力设施工程施工 、工程设计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工程审计。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一共有109家供应商报名了该项目,有87家供应商按时签到提交了投标文件,比去年增加了10家左右。
 
  从这几年工程协议供货项目来看,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很满意。采购人可以在入围供应商中选择到优秀的供应商,既方便又高效,供应商也非常看重这个平台,能够入围是实力的象征,他们也非常珍惜这个机会。
 
  征求多方意见完善标书
 
  "采购中心的职责就是要搭好平台,做好服务,服务好采购人和供应商,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不断钻研业务知识、了解供需双方的需求。"张圣峻介绍说。
 
  尽管采购中心已多次组织工程协议供货,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他们在招标前依然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力求把工作做到最完美。
 
  相关工作人员从1月份开始着手准备,先征求供应商意见、再邀请专家论证。针对重大项目,采购中心成立了审定委员会,从各个科抽出业务骨干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讨论,对每个细节进行审核,避免出现错误,同时确保招标文件的科学完整性。
 
  此外,采购中心还进行多方调研,充分了解供需双方的需求,对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完善。采购中心副主任张占军举例说,之前我们招标的第八包电力工程分包,入围的供应商主要是做室外大型电厂设备建设或者高压电线施工的企业,但实际上这样的需求很少,采购人的需求多是室内的变配电施工、或者是电路改造,这就导致供需双方存在差异。
 
  对此,本次协议供货第八包改为送变电及承(装、试、修)电力设施工程施工,侧重于室内项目,实现供需无缝对接。
 
  为了提高效率,今年采购中心要求供应商提前通过本票或者汇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避免现场交纳出错,耽误时间。
 
  重视后续监管提升质量
 
  经评标专家认真评审,历时5~6个小时,该项目评审结果出炉,12个分包共计80家供应商入围。
 
  但入围供应商并非一劳永逸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组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等采取抽查的方式对设备、人员情况、资质情况等进行考察核对,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入围供应商要想获得更多的业务,后续的服务质量非常重要。供应商做完一个项目后,采购人可以在系统里对其进行评价,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可以获得好评,有助于业务开展,而那些获得差评的供应商就很难再次拿到订单。
 
  记者手记

  莫让粗心大意成为中标绊脚石
 
  相比针对具体项目招标,协议供货竞争似乎并没有那么残酷,可以说只要不犯错误,顺利通过资格预审,一只脚就迈进了入围的"大门"。
 
  但在本项目招标中,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居高不下。比如,第一包共有17家供应商投标,最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只有10家;第二包共49家供应商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只有18家;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只能惨遭淘汰。甚至还有一家供应商没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只能提前出局。
 
  据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李欣总结,本次协议供货供应商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主要有四种,依次为未提供资质证书年检材料证明的网上截图、未提供2012~2014年度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未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没有盖章。
 
  提供上述资料对于一个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说并不难,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更正公告,按照自己想法来办事,在自己拿不准的前提下,也没有及时咨询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造成不良结果,显然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在评标现场,评审专家发现某供应商没有提供2012~2014年度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为了避免错判,该项目负责人赵国文也帮忙找,一番过后依然没有找到,出于对供应商的尊重,工作人员现场联系该供应商投标负责人,让他回到评审现场核实,等对方确认没有提交时,评审委员会才决定将其判为无效标。这一幕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酸。
 
  对于任何一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都不容易,他们花了大量时间和成本准备投标文件,最后因某项资料不全被废标,确实让人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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