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二季度批量集采项目昨日开始公开招标
昨日,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的2015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开始公开招标。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获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预采购制度,即每季度集中采购一次,由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季度批量供应商。本次招标具体内容为台式电脑A1、 A2、 A3、 A4四种配置,预算价格上限分别为6000元/台、5000元/台、4500元/台和4000元/台;打印机B1、B2两种配置,预算价格上限分别为1000元/台、2000元/台;便携式计算机C2、C4两种配置,预算价格上限分别为7000元/台、5000元/台。
"一季一采"提高采购效率
为了解决协议供货存在价格和时间方面的问题,提高采购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已于2013年10月起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每月采购一期。据相关统计,截至2014年12月,采购中心共完成了十二期批量采购工作,批量采购完成采购预算5260.2万元,采购规模达3912.1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348.03万元,节支率达25.62%。
采购中心主任于海波说,从实施一年多情况看,批量集中采购充分体现出了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推动资产配置标准化管理,增加透明度,降低采购价格,节约财政资金成效明显,有效解决协议供货价格高问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批量集中采购存在采购时间较协议采购时间长,影响采购效率的问题。"于海波说,"为了有效解决采购效率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改革和调整,由原来的每月一采改为一季度一采。另外,台式计算机配置A5,打印机配置B3、B4,便携式计算机配置C1、C3配置自2015年1月起不再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范围。"
据于海波介绍,这种形式有点像每季度招标一次协议供货资格,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保证价格优势),有效缩短供货时间(随报随采),提高采购效率。解决之前一月一采时采购人抱怨最多的等待2-3个月才能拿到货的问题。
后续评价和反馈更重要
按《通知》要求,采购中心必须于4月10日前公布第二季度批量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接到任务后,采购中心周密部署,及时组织招标准备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精心编制招标文件,并于昨日发布了招标公告。
该项目负责人唐赞告诉记者,本次招标和原来操作方法基本相同,有点像"预采购"或者某些省的"公物仓"的形式,就是通过招标确定某分标单台件货物的价格,之后供货时按照这个价格执行。
谈及本次招标的关键,唐赞告诉记者:"我认为后续评价和反馈尤为重要。因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如果供货环节还是跟不上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为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中标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执行,延期供货、产品质量、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采购单位及时向采购中心或者监管部门反馈。同时对供应商的救济也有相应规定,如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供应商,如发现采购单位拒绝验货、拖延付款等有关履约问题,也要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采购中心会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从目前的反馈情况来看,供应商普遍感觉对他们影响不大,但是为了一个季度一次的中标资格,估计竞争会更激烈。目前全国还没有推广这种做法,我们现在也是先行先试,期待能够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于海波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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