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湛江:预算超3万元须反拍

作者:王 巍   发布于:2010-06-01 09: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湛江市作为广东省内首批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投入大量精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在保证电子化采购硬件齐备、各种采购功能均顺利实现的同时,湛江市出台多项规范措施,加速各方采购主体与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磨合期”,力争让电子化采购切实促进湛江市政府采购工作发展。

  今年上半年,湛江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牵头单位--湛江市财政局根据平台去年的运行情况又推出了诸如加强采购计划管理、推动电子反拍应用、扩大竞争范围等新举措,使得湛江市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呈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面貌。

  同一产品每月申购不超两次

  去年年初,广东省宣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并选择在7个地区进行试点。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湛江市参照广东省本级的做法,积极编制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实施推广方案,并围绕方案迅速形成领导组织团队。2009年6月1日,湛江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正式宣告试运行。今年,广东省在去年成功试运行的基础之上计划将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向全省推开。此时,湛江的电子化采购已迈上了新台阶。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快速推进的同时,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发现采购人对这种“新生事物”接受度较高,主要原因是它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个别采购人在短时间内多次采购同一项目,将本应单独组织采购的项目进行了拆分。所以今年湛江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同一类协议供货商品每月申购不得超过两次,以采购申报书核准编号为准,每个申报编号视为申报一次。市直单位每季度申请协议供货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内,中央及广东省驻湛单位每季度申请协议供货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内。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电子反拍助成交价降低

  还有一个现象引起了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关注:个别采购人特别青睐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中的直接订购和一对一议价功能。这种方式的过度使用,既不利于预算资金的结余,更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平对待广大供应商的原则。

  为改变这种局面,今年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立下了规矩:采购人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平台中的直接订购和一对一议价功能,以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和公开性,采购人每次申报协议供货采购预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使用一对多议价功能,采购人对议价结果不满意或每次申报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万元(中央及广东省驻湛单位采购预算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使用电子反拍功能。

  这个规定出台之后,湛江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发起的电子反拍项目明显增多,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有81.4万元的交易金额,超过了去年全年的电子反拍采购总额。电子反拍使得采购成交价格明显降低,据统计,1月份通过电子反拍交易的办公设备成交价,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最高限价相比降低23.19%。

  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竞争范围

  如何扩大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竞争范围,是湛江市不断思索的另一问题。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承载了这一希望。湛江市采购办借助这一平台,想出了许多新点子,实施了一批新措施。

  他们首先要求采购人在网上发布电子反拍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以留给供应商更多了解采购最新信息的时间。不仅如此,每个项目的反拍轮次、每轮设定的时间、每轮间隔时间都不少于电子反拍系统默认的时间。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时间的确定是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初期经过论证科学制定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竞争的充分性。

  “在采购人发布的电子反拍公告中,如果出现了排斥供应商或者对供应商进行了区域限制,都是违反规定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举措的推出吸引了更多湛江本地和外省市供应商前来参与湛江市的政府采购活动。”这位负责人说。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