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电子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在当前和未来的政府采购中,电子化操作已成为不容回避的课题。辽宁省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自成立后的第三年就抓住这一未来的发展趋势,确定了信息化发展目标。
如今,抚顺市政府采购已走过了十一个年头,抚顺市政府采购网、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也已成为采购中心实务操作的技术支撑。电子化操作极大地提高了抚顺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实现了公平交易,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抚顺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增添了力量。
电子化操作优势明显
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是其根本保证。电子化操作大大提升了抚顺市政府集中采购的透明度,促进了抚顺市政府采购的廉政建设。
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自开通以来,发布了无数采购信息,点击率不断上升。尤其是近一两年来整体网站不断改版、更新,内容丰富,网上浏览的人数逐渐增多;内网通过电子化手段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交易全程记录在案,将交易价格公开,并设置了现有交易价格不能高于预算价格的功能,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可以确切地说,抚顺市政府采购的电子信息化建设开拓了辽宁省内市一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电子化的新领地,为加速市级政府采购的电子化进程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种作用从微观上看,政府集中采购是一个很长的委托链条,在每一个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巨大的操作成本,它包括委托成本、实施成本、监督成本等,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成为降低成本的有力保证,它使社会生产力高度提升,给采购效率带来几何级数的增长。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电子化采购一般可节约高达10%~20%的采购成本;避免了纸质文件易出错的缺点,既提高了效率,又方便了监督管理。
从宏观上看,电子化采购更能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提高了经济效益,降低了价格和管理的成本,缩短了招标准备时间,减少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采购的及时性,提高了采购的准确性和质量,健全完善了统计体系。另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让监督管理更容易,实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透明度,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使政府采购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
不求奢华注重实用
1999年采购中心成立并采用传统操作模式后,采购中心每年的采购规模只限在3000万元左右。使用电子化操作平台以来,采购中心的采购效率大大提高,特别是2006年采购中心归属政府办公厅以后,在市政府和办公厅有关领导的支持下,通过电子化平台连续多年实现了采购效率的不断提高。电子化操作平台不仅使采购人感到公平、方便快捷,供应商也感到公正、顺心。
在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方面,抚顺采购中心走出了自己的一条创新之路。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众多集中采购机构电子化建设仍处在探索、开发阶段,尤其是在地市一级,由于资金所限,办公环境差,未能全面实现电子化操作。采购中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力尽所能地建设好电子化采购平台。在硬件投资上,不要求奢华,只注重实用;在软件和各项操作系统开发上,由采购中心专门抽出懂技术、熟悉采购业务的工作人员与专业公司一起探讨研究,开发出既经济又适合抚顺采购情况的软件。
到目前为止,采购中心在九年间电子化软件投资不到百万元,但价值却超过了数百万元,电子化采购已成为抚顺市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工具,采购中心已成功地走出一条低成本、高效益的电子化操作的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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