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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九项政府采购制度实现“双管理”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04-13 13: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王少玲)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助力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跨越式发展,努力做到政府采购各流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陕西省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陕西省采购资产处”)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快速、高效的决策力和执行力的带动下,制度建设取得尤为突出的喜人成绩。陕西省采购资产处以惊人的办事效率,迅速实现了用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监管机制,并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规范操作和健全监管为核心,以全面推进电子化建设为支撑,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践行“阳光采购”的目标。

  7项制度 发力政采工作规范化

  据陕西省采购资产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采购、阳光采购、实现采购各环节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是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始终追求的实践目标。2010年是陕西省重点打造、强力助推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一年,与时俱进,配套制度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2010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制度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库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单位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采购项目的通知》等制度和办法,为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供应商会员制的建立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充分体现了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身体力行实践“阳光采购”的决心。

  2项制度 促进电子化平台搭建

  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离不开制度建设的大力支撑。2010年,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得到迅速推广和普及。在考察其他兄弟省份做法的基础上,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监察厅拟定并上报了《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这标志着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化的阶段。

  陕西省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将继续蓄力电子化信息平台的建设,与时俱进,配套和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真正实现政府采购为民谋福祉的内涵。

  多形式宣传 营造好氛围

  做好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宣传和培训也是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重要工作之一。2010年,陕西省政府采购处充分利用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当地报纸以及与政府采购或资产管理相关的报刊、杂志等,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广泛宣传陕西省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既保证了政府采购各方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又便于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认识政府采购工作,形成政府采购与社会良性循环互利共赢的局面。

  据悉,2011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将从自身实际出发,制订出符合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特色的宣传和培训计划,为政府采购“阳光事业”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同时,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委员会的要求,今年陕西省将建立全省统一联动的公务车采购制度,积极探索车辆保险、办公自动化设备全省统一联动的采购制度,切实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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