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启动公车统一保险工作
作者:网财 发布于:2011-11-28 14:0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2011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招投标答疑会在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其标志着牡丹江市今年的政府采购车辆统保工作正式启动。
为做好今年的政府采购车辆统保工作,牡丹江市财政局与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密切合作,参照去年的招标文件内容,补充了投标人入围资格条件,调整了协议入围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完善了采购程序。
首先,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理顺了保险单位的采购流程。保险单位车辆续保到期前要提出投保申请,根据年初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协议保险公司优惠的费率标准及条款进行审核计算确定保险费,到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制《牡丹江市公务车辆保险计划申报表》,经市财政局主管科(处)室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分别报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承保定点单位办理投保事宜。
其次,明确保费结算程序。保费结算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自行支付两种。使用预算内资金支付车辆保险费用的,财政直接支付;使用预算外及自筹资金支付车辆保险费用的,由保险单位与协议保险公司直接结算。
再次,加强了对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按期实地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入围协议投保人的服务及优惠率计算情况,提高了公务车辆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节减了财政性资金开支,促进了牡丹江市政府采购车辆统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做好今年的政府采购车辆统保工作,牡丹江市财政局与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密切合作,参照去年的招标文件内容,补充了投标人入围资格条件,调整了协议入围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完善了采购程序。
首先,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理顺了保险单位的采购流程。保险单位车辆续保到期前要提出投保申请,根据年初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协议保险公司优惠的费率标准及条款进行审核计算确定保险费,到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制《牡丹江市公务车辆保险计划申报表》,经市财政局主管科(处)室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分别报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承保定点单位办理投保事宜。
其次,明确保费结算程序。保费结算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自行支付两种。使用预算内资金支付车辆保险费用的,财政直接支付;使用预算外及自筹资金支付车辆保险费用的,由保险单位与协议保险公司直接结算。
再次,加强了对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按期实地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入围协议投保人的服务及优惠率计算情况,提高了公务车辆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节减了财政性资金开支,促进了牡丹江市政府采购车辆统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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