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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年建成全省统一电子化采购系统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1-11-30 10: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建设一套系统 分设两个网络 实现三个一体化 抓好四个平台 建好五个资源库
  
    
  当下,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已然成为了助推政府采购事业飞速发展的有效手段,全国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加快其建设步伐。安徽省也不例外。
  
  据了解,在建设“金财工程”的大背景下,按照“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理念,遵循“统一规划、规范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安徽全省将建设一套监管与执行功能并重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
  
  据了解,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将充分体现“管理功能完善、操作公开透明、执行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的要求,以“资金监管、业务监管”两大职责为主线,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业务一体化”的目标。同时,通过覆盖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规范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增强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全省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在安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安徽采购处副处长孙友三就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广方案,从系统建设的四大重要意义、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总体框架、系统主要业务流程以及系统如何推广等方面,向与会代表作了全面介绍。
  
  系统建设“一二三四五”
  
  据了解,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的建设与推广,以省级电子化系统建设为起点,以构建和完善政府采购“层级分明、信息共享”的循环监管机制为总体要求,构建“一二三四五”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架构。具体是指建设一套系统、分设两个网络、实现三个一体化、抓好四个平台和建好五个资源库。
  
  建设一套系统是指全面、系统、科学地开发、建设安徽全省“标准和规范统一、监管和执行一体”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分设两个网络是指基于财政资金监管的信息安全以及政府采购全过程监控的要求,分建财政内网和政府采购外网两套网络。实现三个一体化是指实现横向、纵向以及立体三个维度上的一体化。纵向上,实现与财政部及安徽省、市、县系统连接一体化;横向上,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一体化以及实现监管平台与执行采购交易平台一体化。立体上,实现财政部门主体监管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协同监管的一体化,以构建全方位的政府采购循环监管机制。抓好四个平台建设即指按照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内在要求,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执行平台。建好五个基础资源数据库即是建设全省统一规范和标准的,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共享共用的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库、采购项目库(包含合同库),这五个资源库是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大平台建设的基础,将为安徽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实现新跨越、带来新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两种模式促进全省联动
  
  在明确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建设的目标后,安徽省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全方位监管呢?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两种建设模式,即财政部门直接监管的模式和财政部门主体监管、招投标管理部门协同监管的模式。
  
  据孙友三介绍,财政部门直接监管模式的业务架构分为六大部分:一是财政一体化系统,用于开展政府采购计划编报与审批、下达采购任务、合同支付等工作,重点是对政府采购的资金监管;二是行业监管平台,用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监控,侧重对政府采购操作过程的行业监管;三是市级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用于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公共资源库管理及共享信息数据交换;四是采购项目交易系统,用于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开展各项政府采购业务,其中,政府采购业务是重要组成部分;五是电子标书编评系统,用于完成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审、投标书制作、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是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六是全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促使各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与全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用,信息共享,通过纵向上的互联互通,做到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的全省联动。
  
  而财政部门主体监管、招投标管理部门协同监管的业务架构则分为七大部分,除了与财政部门直接监管的财政一体化系统、行业监管平台、电子标书编评系统、全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市级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等业务模式相同外,还包括用于招投标管理局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综合监管平台,以及各市级招标投标中心用于开展各项招标采购业务的市级采购项目交易系统。
  
  孙友三表示,与财政部门直接监管模式相比,招投标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管平台,为其提供了招标采购过程中协同监管的入口。同时,这一电子化交易系统可以根据招投标管理部门自身的业务开展情况,动态增加如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等业务的交易流程管理功能。
  
  制定系统建设时间表
  
  明确电子化采购系统的建设目标、思路、模式之时,便是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展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时间表”并稳步推进之日。
  
  据介绍,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分级实施推广与深入应用将遵循以下原则稳定推进:省级逐步完善,树立标杆,分步实施;市级按政府采购业务开展成熟度分步上线,但各地政府采购业务规范、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等必须保持高度一致,其中,可以适当考虑特殊业务管理要求,以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执行交易平台为主线,建设涵盖各市政府采购全业务流程范围的公共采购系统;县级则应遵循规范统一、简单易行的原则,稳步推进电子化采购工作。
  
  在已经制定的电子化采购系统推广时间表中,2011年底,安徽省将在进一步完善省本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初步确定阜阳市、六安市、宿州市和黄山市等6个市及肥西县、金寨县、太湖县3个县,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试点推广工作。2012年底,争取完成安徽省内各市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工作,并选择若干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电子评标室建设试点。2013年底,完成全省县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及所有社会代理机构电子评标室的建设,并以安徽省政府采购公共资源平台建设为基础,建立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为中心,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共为一体、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2014年后,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逐步实现财政系统采购部门与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数据交换。
  
  对此,安徽采购处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计划上要周密安排,行动上要密切协同,工作上要早作部署,按照财政部和安徽省的统一要求,强力推进、抓出实效,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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