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因素“孕育”安徽电子化系统
顺势而生 五因素“孕育”电子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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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模拟抽取评审专家
记者在为期5天的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安徽省电子化系统的建设、运行、使用,都源自该省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需要: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展,传统手工操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也应该与时俱进;实现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顺应我国加入GPA形势,做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技术准备;等等。
纯手工操作不能满足需要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采购处”)处长宋宝泉告诉记者,随着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也不断扩增。“十一五”期间,安徽省采购规模每年上一个台阶,2007年突破100亿元,2008年突破200亿元,2009年突破300亿元,2010年突破400亿元。“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突破500亿元,达到555.61亿元。
但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在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下,工作环节的衔接基本靠手,工作资料的交换基本靠走,工作信息的共享几乎没有。作为财政支出改革重要环节的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产财务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等工作节点是断链的。传统的工作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范围广、数额大、种类多”的采购需求。
同时,政府采购信息数据难以统计、管理分散难以整合、效率低下等问题,也令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各方当事人头痛。传统的、以纸质为载体的工作方式,已经很难履行好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管和业务监管”职能。因此,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势在必行。
政采改革应与时俱进
安徽省财政厅深知,在财政整体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应与时俱进。
自2000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以来,安徽省财政厅积极推进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使得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和质量逐年提高:建立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新型运行机制;建立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实现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编早、编细、编实预算,适应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
在资金支付方面,安徽省在2001年初就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十余年的改革与探索,目前该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效很明显:提高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增强了财政理财功能;财政资金支付从“中转”变为“直达”,其使用效益搭上了规范、高效、快捷的“直通车”;在动态监控方面,实现了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可以说,国库集中支付在推进该省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的道路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财政资金从货币化到实物化的转化过程中,政府采购在财政系统内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前接预算指标,后接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对外还担负着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任。但就现实情况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步伐较为缓慢。
“在这种形势下,极力倡导和推进的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成为了公共财政改革的必然突破点。以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技术为支撑,推行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规范和监督管理,成为了现实状况下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宋宝泉深思熟虑地说。
给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安徽采购处副处长孙友三也认为,在当前财政系统大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大背景下,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安徽采购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需要从财政、财务、业务管理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不仅要在内部考核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考核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政府采购管理效率,进行全过程监控,还要从外部科学评估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
同时,也需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满意度调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调查,深度考核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资信、执业质量,收集整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舆论、媒体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评价,以全面、完整、严谨的绩效评估结果指导新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另外,还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资金运行和业务监管”实现闭环管理,最终形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科学运行机制,以此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认为,在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方面,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孙友三说。
契合财政一体化大平台建设
除了上述两方面外,宋宝泉还从财政部推行“金财工程”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金财工程”的重要内容就是财政一体化大平台建设,该平台整合了财政业务中的预算编制、收入支出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等职能。
作为财政资金管理手段的延伸,政府采购管理只有实现预算、支付、绩效评价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才能进一步实现财政职能效用,达到节约资金、促进防腐、支持节能环保、提高效率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目的。
因此,安徽省电子化系统在设计之时就考虑到要与应用支撑平台上的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系统有效衔接,在实现单系统闭环管理之外,参与和构建从预算编制、指标、采购、支付、账务、资产管理到预算编制审核的财政循环管理机制。
“只有这样定位,财政一体化大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功能模块才能发挥作用,财政的资金监管与采购业务监管职责才能很好地得以履行。”宋宝泉说。
安徽省电子化系统建设也契合了我国加入GPA的形势要求。在2011年召开的安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该省财政厅分管政府采购的副厅长王林建曾明确表示,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了解GPA、关注GPA。
据孙友三介绍,自2007年至今,美国和欧盟等GPA参加方不断通过高层对话、部门间磋商等手段,敦促中国履行加入WTO时的许诺: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实质性回复,比如取消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等。目前新一轮的GPA谈判正在进行中,我国在2011年底向WTO政府采购委员会提交了第二份修改出价,其中包括地方采购实体的内容,即包含各省级政府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事项。”孙友三认为,落实到实践中,按照GPA的规则要求,参加方不仅要向国内供应商提供规范的招标采购信息,同时也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满足国外有潜在意向的企业获得本国政府部门、公共实体采购需求的信息。其中一个具体要求就是国内提供公开、透明、规范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并以此为载体实现对GPA规则的尊重,给予其他GPA参加方供应商国民待遇,体现公平、公正的非歧视原则。从这个角度看,建设电子化系统顺应了GPA谈判的要求。
在厘清了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指导思想和其在财政一体化大平台中的角色定位后,安徽采购处明确了电子化系统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即体现“管理功能完善、操作公开透明、执行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的要求,确定系统开发以“资金监管和业务监管”两大职责为主线,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业务一体化”的目标。同时,通过覆盖全省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规范各级政府采购管采活动;增强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全省政府采购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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