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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节能采购有新招

作者:闵宣 发布于:2005-06-10 09: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下达了节能工作意见,力争到今年年底节电13亿千瓦时,节煤100万吨标煤(相当于节电25亿千瓦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该省用电紧张情况。

  “凡是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福建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称,福建省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同时,对于城市照明设施,应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建设,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而建设节能工作,要严格按照节能50‰的标准设计,施工、强制新建和扩建住宅建筑降低能耗。

  据悉,近年来,福建省出现较全国其他省份更为严重的电力紧张局面。同时,福建又是能源资源严重匮乏的省份,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的需求与增长也日益突出,能源的紧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贸促会福建省分会、福建省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福建省节能技术监测中心将于今年9月份共同组织“2005中国(福州)国际节电、节能技术及设备展暨技术研讨会”,以促进福建省节能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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