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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需要“绿色通道”

作者:张栋天 发布于:2005-08-10 11: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环保、节能等富有绿色内涵的词频频出现于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绿色政府采购是趋势,更是实现人与自然、环境、资源协调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专家指出,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笔者认为政府部门要充当绿色采购的“急先锋”,要在绿色采购中有所作为,当务之急是打造6条“绿色通道”。

  研发创新的“绿色通道”  一是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体现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倾斜,设立官方绿色产品研发中心,为绿色产品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扶持,强制关停、淘汰一批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及其产品;二是搞好绿色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尽量减少地区和行业间产业布局雷同、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防止一哄而上;三是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带头研发绿色产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要顺应市场需求,推进本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研发有广阔市场前景的绿色产品。 

  申报呈批的“绿色通道”  一是发改委、环保等审批部门要公开绿色产品的申报呈批程序;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审批部门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为企业的申报工作提供方便,减少审批环节,对经办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项目责任制;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不能立即办或不能办的事项,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真正令其乐意而来,满意而归;四是从严审查,要注意防范假冒绿色产品,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清单制定的“绿色通道”  一是确保绿色产品认证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相关主管部门要出台各类绿色产品的节能标准,而具体的认证工作应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认证的质量和水准,真正让品质优良的绿色产品脱颖而出;二是列入清单的企业和产品必须好中选优,只有具备示范效应的产品才能榜上有名,使绿色产品清单有着很高的含金量和社会信誉度;三是清单制订后仍要做好后期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调整清单。

  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  一要统一发布渠道,确定某一职能部门为绿色产品信息发布的权威部门,其他任何部门或企业不得擅自发布,确实防范多头发布而导致的绿色泛滥的不正常现象,同时每次发布的信息力求少而精;二要立体化发布,充分利用各类视听媒体的资源同步公开绿色产品信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绿色产品的推介活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更要发挥其作用;三要动态化发布,注意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既要有一定的时间让人们知晓,也要及时更新信息,在引导绿色消费的同时要避免过时信息的误导。

  优先准入的“绿色通道”  优先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随着能源、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采购应该把优先购买绿色国货作为首要任务,各级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机构必须以实际行动实施政府采购绿色战略。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上要体现绿色概念,让通过绿色论证的供应商优先准入。对节能型、环保型产品要加分,拉大与普通产品的得分差距。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上,在价格、质量和服务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绿色产品的供应商。希望通过政府采购的示范推广作用,引导绿色消费。

  项目验收的“绿色通道”  在绿色政府采购的初始阶段,搞好项目验收至关重要,对有重大影响力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要牵头做好验收工作。商请环保、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采购人代表以及投标供应商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保证在绿色采购中不花冤枉钱,保证采购到的绿色产品货真价实。

  综上所述,绿色政府采购需要政府推动,需要政策驱动,需要消费拉动,更需要市场主体积极主动,通过源源不断的创新做出适合政府采购胃口的“绿色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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