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劲吹“绿色风”
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持续的发展,污染加剧的趋势也得到了初步的遏制,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保护环境所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依旧严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
绿色采购成突破口
当前,与可持续生产领域的政策实践相比,我国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当薄弱。依据国际经验,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和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成为引导和推动可持续消费和形成绿色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2006年10月,我国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启动了政府绿色采购,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从而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必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意义。
首先,政府绿色采购作为一项具体的采购政策,具有宏观经济调控的功能,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其次,政府绿色采购可以促进全民以及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加快绿色市场的形成。最后,政府绿色采购可以促进企业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和加强企业环境的保护工作,减少企业生产行为和产品消费过程的环境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有利于树立中国政府良好的国际形象。
“绿色”建制时机成熟
从目前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可行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我国在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资源环境瓶颈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资源将更难以为继,整个环境亦将不堪重负。面临严峻的形势,在总结历史教训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地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中。可持续消费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内在动力,而政府绿色采购是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应该说,目前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面临着难得的大好政治环境和有利时机。
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绿色消费,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消费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调整。据研究,人均GDP在达到1000~3000美元阶段时,消费开始升级和转型,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社会将进入生态需求阶段。我国当前已经开始进入这一阶段,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需求正快速地提升,如生态纺织品和绿色家装悄然兴起,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市场逐渐形成规模,生态住宅更为购房者所青睐,路上驰骋着更多的绿色汽车……无论是政府公共消费或是普通群众的一般性消费,都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自身健康的影响。绿色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需求。
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形式也出现了“大量消费、大量生产、大量废弃”模式的升级和转型,这是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也是人类社会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因此,如何在消费升级和转型的初期汲取教训,发挥后发优势,及早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避免重复粗放式生产和消费的老路,是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条件已经成熟。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我国政府响应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在全球范围广泛兴起的“环境标志”运动,由国家环保总局于1993年发起并实施了“中国环境标志计划”。13年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颁布了70余项环境标志标准,现行的有56项,而正在制定中的有10余项;已有1300多家企业、210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汽车、建材、纺织品、电子产品、日化产品、家具、包装制品等行业,形成了10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
环境标志产品的主要特性,是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考虑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和再生资源运用,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10余年,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中国环保的工作,现已开展的环保标志认证包括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6大类。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方面,注意跟踪国际同类标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协调有关的工业协会和企业,使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先进而成熟。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方面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中国环境标志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在保持了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同步的同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通过13年艰难发展培育了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的绿色采购产品市场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可以基本满足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是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发布第一份“绿采清单”。我国《政府采购法》出台之时,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已对政府绿色采购有原则性的规定,具备了相应的法律基础。2006年10月,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
除此以外,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趋势和WTO规则也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提出了要求。
绿色采购制度的背景和由来
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迅速减少、海洋污染严重、土地荒漠化等等全球性的环境危机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更加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引发世界各国政府和民间对环境保护的新一轮思考。全球性的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迫使人类对自身的消费行为进行反思,并逐步认识到除了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之外,还要重视消费环境的问题,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应运而生。
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83个国家共同制定了一项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行动计划,即《21世纪议程》。该议程明确地提出:“全球环境退化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并号召所有国家“促进减少环境压力和符合人类基本需要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强了解绿色消费的作用和形成更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2002年12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上,大会提出“相关团体在决策时应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号召“通过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来鼓励环境友好产品或服务的开发”。目前,很多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政府绿色采购的计划,同时开展大量的实践活动,不少国家在这方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欧盟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开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和工具包。2004年3月,欧盟出台了政府采购指令,在这项强制性的法律文件中指出,采购进程中,在选择技术规范和授予标准以及签署采购合同时,都需要考虑环境因素。目前,欧盟的公共采购大约占其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4%,绿色采购占公共采购的平均份额为19%,其中瑞典50%、丹麦40%、德国30%、奥地利28%、英国23%的份额均超过了欧盟的平均值。
2004年,由国际地方环境行动理事会发起,有30个欧洲公共团体正式加入了附加采购运动。该运动截止到2008年,主要目标是通过地方决策者的实施,彻底改善全球环境。据估算,该运动可以节约的能源、水等总量达5亿欧元,减少350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这个数值接近了《京都议定书》的10%。
此外,日本、韩国等国都针对绿色采购制定了专门的绿色采购法,通过绿色采购的强制性规定,政府绿色采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有利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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