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批15家企业签订绿色采购协议
作者:崔洁 发布于:2008-09-16 14:18:00 来源:南方日报
11日上午,深圳市环保局与深圳15家企业共同签订《企业绿色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企业承诺今后将大力做好供应商环保管理,与环保部门一同致力深圳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深圳企业绿色采购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将建绿色采购信息平台
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伟元介绍,“绿色采购”包括企业绿色原料的选择、绿色产品的生产以及产品的可循环利用过程。深圳企业以电子制造业和日用消费品制造业为主,资源、能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为实现企业和经济的双赢,需要引入企业绿色机制,在采购和消费环节上对企业提出环保要求。
深圳市的“企业绿色采购”从2006年开始推行。2006年8月8日,市环保局携同华为、富士康、富士施乐等13家深圳大型生产企业发布“绿色采购宣言”,共同承诺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并分别制定了企业绿色采购标准。
《协议》规定,环保部门将定期向合作企业免费提供有关环保诚信与违法信息,为企业绿色采购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承诺进行更加全面的绿色采购,并在重点排污企业发生严重环保违法行为时,原则上不采购该类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为落实这一协议,环保部门将建立绿色采购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与更新环境信息,并及时通知合作企业,帮助企业调整采购策略,增强企业预防与规避环境风险的能力。她同时透露,环保部门还有可能对实施绿色采购的环保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在环境治理工程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优惠。
更多企业承诺绿色采购
签约仪式上,环保局向企业提供了《企业绿色采购信息指引》。据了解,昨日签约的15家企业仅是“绿色采购”企业的第一批,环保部门将陆续与更多企业签订此协议。
在昨日的仪式上,华为负责人代表参会企业对“绿色采购”作出承诺:保证在效能相同或相似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良好环保性能或能再生的产品或服务,推动上游供应链生产过程和服务方式的绿色化;建立绿色采购认证管理体系;不采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不采购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及以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工艺装备生产的产品;不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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