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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破解绿色采购价格难题

作者:丁冬   发布于:2009-06-01 08:58: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切实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鼓励创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对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可以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对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在技术评标项目中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目中给予投标价格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以上政策可以叠加算出总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长期以来,造成节能环保类产品在市场上“叫好不叫座”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价格难题。因为节能环保类产品研发费用较高,成本居高不下,造成市场推广困难,也经常被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对此,亟待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扶持或倾斜政策。辽宁对节能环保类产品采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得节能环保类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可以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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