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已批准发布50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截止到2011年3月底,这个省已制定并发布能耗限额(定额)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50项,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工业重点行业、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政府机关等领域的地方节能标准体系。
目前,浙江省已批准发布的50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如《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指标限额与计算方法》、《电炉钢电耗指标限额与计算方法》等,涉及电力、建材、冶金、石化、轻工、印染、造纸等占全省工业能耗总量80%以上的重点耗能行业。经测算,50项节能地方标准实施后,在相关产品产量不变的情况下,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00余万吨,降低全省能源消耗总量1.25%。
以制造业为主的块状产业产值占浙江省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但是早些年大部分块状产业走的是低成本、低附加值、高能耗的发展道路,资源利用率不高。近年来,浙江省在推动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积极鼓励重点块状产业制定能耗限额和能源计量联盟标准,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能耗数据采集分析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7个块状产业开展了节能减排联盟标准项目建设工作,共节约标准煤20.3万吨。
为有效推进节能减排标准的实施,浙江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对超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促进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通过推行限额标准和差别电价政策,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耗能设备。2010年,全省共淘汰落后炼钢27.8万吨、水泥840万吨、造纸11万吨、印染21.84亿米、化纤23.84万吨,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浙江95%以上的一次能源消费量靠外省调入,煤炭自给率仅3%,电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资源环境制约非常明显。业内专家认为,通过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以标准实施为抓手,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于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山西省年内将重点推出4项节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