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安排资金支持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作者:财政部 发布于:2011-04-28 09:11:00 来源:财政部网
利用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生活用能,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国家将安排资金支持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这是从近日印发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获悉的。
据悉,补助资金将由财政预算安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县级统筹、绩效挂钩”的原则使用管理。
绿色能源是指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示范县是指经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认定、以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为主要方式解决或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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