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在国内首创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5月6日,济南市在国内首家开始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实行定额管理。本次共选择了全市20家公共机构,针对不同建筑和车型,分门别类实行用电、用水、公务车用油消耗量定额管理。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耗量定额管理后,将同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管理平台一起构成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闭环式管理体系,从源头杜绝了能源浪费。
《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试行)》包括用电、用水、公务车用油三部分,对20余个用电子项、3种单位用水类型和123种车辆类型等用能指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照明设备耗电区分了16种适用类型,暖通空调耗电根据建筑规模和设备类型的不同区分了288种适用类型,合计定额条目445个,做到了根据不同建筑和公务车辆情况的不同确定用能指标。使用者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定额中找出对应的条目,水、电项目再进行简单的累加计算,即可获得定额指标。
下一步,济南市将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管理试点情况的基础上,逐步补充完善,尽快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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