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公布
本报讯(记者 王少玲)2012年1月19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公布第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2011年12月14日~2012年1月4日公示的清单相比,正式清单在内容上没有变化。
根据规定,清单中的企业应该保证节能(环保)清单所列型号的产品,在本期节能(环保)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情形的,经财政部核实后,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作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记录、产品暂停列入节能(环保)清单3个月至2年的处理。
据了解,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分为节能产品和节水产品两大类。节能产品包括空调机、冰箱、照明产品、电视机和热水器等22种品目,节水产品则包括便器、水嘴、阀门和淋浴器等6种品目。
第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包括了轻型汽车、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水性涂料、木地板、复印纸等24大类品目。每一品目附有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和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等详细信息,让政府采购相关各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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