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极拓展绿色采购新途径
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发展,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多年来,市财政部门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出发,积极落实绿色采购扶持政策,探索拓展绿色采购的新途径,研究建立绿色采购的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不断提高政府绿色采购份额。自2009年财政部对节能环保产品明确了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以来,市财政部门每年均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协议供货采购范围,并通过在协议供货招标文件中明确节能要求,保证入围产品全部为节能产品。同时,2013年,市财政部门还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实施意见》(津财采〔2013〕28号),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实施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细化了具体的评审优惠比例,并新增了减免供应商标书费用、缩短合同付款期限等多项扶持措施,不断推动绿色采购发展。2013年,全市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金额达到32.1亿元,占同类产品比重76.8%,占货物类比重39.8%。
二是拓展绿色采购的新途径,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终端产品绿色采购的基础上,市财政部门加强研究和探索,引入全生命周期理念,推进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率先尝试建立了绿色环保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参与了欧盟中国城市可持续采购项目研究和中国绿色供应链政策项目研究,进行了有益探索。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首批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城市,在市政府制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中,绿色产品政府采购被确定为示范项目。目前,市财政部门正在按照试点方案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促进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原标题:政府采购宣传月]我市政府采购积极推进绿色采购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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