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排30.2亿元水利专项资金
今年省财政安排
30.2亿元水利专项资金
我省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得怎么样?投了多少钱?做了哪些事?
昨天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政府副省长黄旭明做了《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的报告》(下简称《报告》)。
《报告》提出,在防洪水方面,我省重点做的是三类工程建设:强库、固堤、扩排。
《报告》声称,到6月底,全省已改造易涝积水点496处,建设雨水管网641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1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349公里。
《报告》要求,到2016年底前,解决防洪突出矛盾,杭嘉湖、温黄北部等区域和甬江、鳌江、浦阳江、兰江等流域的防洪薄弱基本得到治理;要求到2018年底前,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江河以及沿海主要平原防洪排涝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要求到2020年,江河干流和主要平原防洪排涝达到规划标准,保护重要城市的江河干流和海塘基本达到百年一遇。
在排涝方面,《报告》要求到2015年底前,基本消除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到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内涝;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根据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相关调研报告,今年,全省城市内涝防治工程将投入96亿元。
省财政还积极优化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今年,省财政安排30.2亿水利专项资金,比2013年增加10亿元。
防洪排涝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在城市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随意侵占河道,向河滩争地现象时有发生等,这增加了洪涝隐患。
还有的地方没有形成城市建筑、道路和低洼地合理的阶梯关系,特别是一些潜在的囤水区块被开发,不但降低了城市对于暴雨的调蓄能力,也打破了城市自然排水系统。 记者 吴朝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