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财政预算安排90.6亿元治水防污染
作者:浙江 发布于:2014-07-25 14:09:08 来源:浙江日报
财政资金持续投入,让浙江的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记者在7月24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90.6亿元,支持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未来7年仅用于治水一项,财政就将筹措600多亿元。
2014年起,浙江省财政将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
2013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今年又安排4000万元,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以及标准农田治理提升工程和沃土工程;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资金13.5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力支持了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建设。
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形成。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并在钱塘江流域开展试点。2006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对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根据生态公益林、大中型水库、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类因素进行分配,由各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安排使用。同时,对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也是全国第一个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2013年,省级生态环保投入达68.2亿元。
省财政还出台政策,支持开化、淳安等地开展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对试点县保护生态功能而限制部分产业发展的机会成本给予补偿,并建立奖惩机制,每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省财政按每吨一定额度收缴,对每年出境水水质、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根据变化实施奖惩。
2014年起,浙江省财政将每年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
2013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今年又安排4000万元,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以及标准农田治理提升工程和沃土工程;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资金13.5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力支持了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建设。
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形成。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并在钱塘江流域开展试点。2006年开始,每年安排资金,对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根据生态公益林、大中型水库、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类因素进行分配,由各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安排使用。同时,对全省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也是全国第一个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2013年,省级生态环保投入达68.2亿元。
省财政还出台政策,支持开化、淳安等地开展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对试点县保护生态功能而限制部分产业发展的机会成本给予补偿,并建立奖惩机制,每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省财政按每吨一定额度收缴,对每年出境水水质、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根据变化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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