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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3万户中心城棚户区启动改造

作者:马力 发布于:2013-07-25 10:38:23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 今年,北京将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中心城区平房院落修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4类项目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范围扩大至5类。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计划用五年时间,改造527个中心城区棚户区项目,涉及23万户居民,棚户区改造将尽量就近安置。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将不仅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还将完善排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彻底解决燃煤取暖问题,进行美化绿化。今年新确定的中心区棚户区527个改造项目,计划5年投入5000多亿元,对相关产业、投资和消费拉动作用明显。
  
  目前,北京中心城区平房区的户均住房面积仅20平方米,且不成套,远低于全市人均29平方米的住房水平。
  
  ■ 释疑
  
  钱从哪里来?
  
  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大,回收慢,有些项目难以实现资金平衡。市政府有关方面表示,这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通过落实直管公房划转政策,经评估后,连人带房一次性划转给国有实施主体,土地也可通过协议方式出让,以解决国有实施主体的资本金和融资能力问题;另一方面要争取信贷支持,采取多渠道融资。同时,可继续发行保障房私募债,允许社会资本参与。
  
  人往哪里去?
  
  棚户区改造项目会不会选址偏僻,使居民陷入“房子好了,生活难了”的尴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安置地选址方面,将考虑居民需求,尽量实现就地安置。在中心城区,通过院落平移适当增加居住面积,通过调整规划原地建设回迁安置房;人口过于稠密,确需疏解实现异地安置的,将选址在轨道交通沿线、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建设安置房,将城区教育、医疗等资源输出到城市发展新区。
  
  旧房如何拆?
  
  棚户区拆迁将如何推进?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的相关文件。一是统一补偿标准,防止漫天要价。二是细化拆迁程序,两次征求居民意见,每个改造片区居民同意率达到90%以上,改造工作才能启动;签订补偿协议的居民达到90%以上,协议才能正式生效。三是依法征收,不能因少数滞留户漫天要价影响棚户区改造进程。
  
  ■ 链接
  
  棚户区改造范围增至五类
  
  1.中心城区平房院落修缮
  
  2008年至2009年,按照“修缮、改善、疏解”的要求,中心城区累计修缮房屋5.2万间,疏解居民4800户,改善了4.3万户居民住房条件。目前,中心城区内还有大量危旧平房需要改造,涉及居民12.3万户,需要改造房屋368万平方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2012年,北京启动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用4年左右时间整治1582个、58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2012年已完成1500万平方米综合整治任务,今年计划要完成1000万平方米。
  
  3.城中村、边角地整治拆迁遗留项目
  
  2005年以来,相继开展了城中村、边角地整治和重要交通干道两侧遗留项目整治工作,共涉及357个项目,已经完成230个。其他项目正在进行中。
  
  4.城乡接合部改造
  
  2010年初全面启动城乡接合部50个重点村整治改造工程,面积约85.3平方公里,涉及户籍人口21.4万人,流动人口超过100万。目前,旧村拆迁基本完成,48个村启动了回迁房建设,开复工面积1028万平方米,15个村陆续回迁。
  
  5.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2009年先后启动了“三区三片”、“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共涉及居民7万户,计划总投资500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40亿元,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实现居民入住约1.5万套。
  
  (原标题:23万户中心城棚户区启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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