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划6个特大城市 2015年城镇化率超50%
在城镇化的道路上奋斗了十二年的湖南省,日前又提出了新的目标。
根据该省近期发布的《湖南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以下称“《实施纲要》”),到2015年,湖南全省城镇化水平超过50%,并建成长沙等6个特大城市和郴州等6个大城市。
受访专家表示,从内容上看,此次规划在强调城市群和特大城市带动作用的同时,更加重视县城、中心镇,包括农村的协调发展。
纲要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在壮大区域中心城市方面,强调长沙要进一步提高在全省的城市首位度,到2015年长沙中心城区人口达400万以上,到2020年达500万以上;株洲、湘潭中心城区人口到2015年均超过100万。
针对湖南省县城和中心镇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偏弱、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实施纲要》提出大力推动县城和中心镇的提速发展,规划到2015年,40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过20万,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达3万以上。
此外,为了改善湖南省农村建设“散、乱、差”、消除“城中村”现象,《实施纲要》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事实上,自2001年湖南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城镇化战略以来,湖南历届政府均对此十分重视,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011年,湖南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5.1%,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近2万亿元。这意味着湖南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
但差距依然存在。据湖南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介绍,湖南2011年的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2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水平。此外,城镇发展质量也不高。
基于此,袁湘江指出,“我省已进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
他同时认为,加快推进城镇化,既可以拉动投资,又可以释放社会消费能力,是实现经济增长稳中求进的关键所在。
近两年来,国家对于城市化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不足更为关心,并提出应对之道。刚刚过去的十八大,更将城镇化作为“四化同步”的有机组成部分。
“这预示着下阶段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将是未来我国经济改革的重大任务。”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说。
战略信息综合服务商安邦集团,于近日撰文指出了下阶段城镇化落实的方向。文章中说,“新型城镇化需要从土地改革打开空间,中国的土地制度长期不明晰,已造成一些矛盾更加复杂化。”
在土地制度方面,湖南也将做出一些新的尝试: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土地流转。
《实施纲要》提出,湖南将借鉴四川、重庆、山东等地经验,积极推进县(市)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
同时,用经济手段促进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流转,在县(市)域内实施农村居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农民公寓房、物业或货币补偿。
对农村居民整户连续八年以上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并购置住房,已成为事实的城镇居民的宅基地实行收回补偿机制,其承包地经营实行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有关学者指出,湖南城镇化的重点在于通过土地制度使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收益,这样既可缩小贫富差距,也可以推进其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从而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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