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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未来5年不审批新建政府办公楼项目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20 09:26:07 来源:人民网
  上月,新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强调,本届政府任期内不再审批、新建政府办公楼项目,并严格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投资金额。
  
  “国务院要求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我们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这个《意见》,表明宁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态度和决心。”自治区主席刘慧说。
  
  办公问题如何解决?
  
  4月22日上午,位于银川市正源街的唐堤慧苑1号综合楼,机器轰鸣、人员穿梭,去年底封顶的双塔办公楼已进入装修阶段。
  
  记者在项目公示栏中看到:总建筑面积9.58万平方米,2011年9月开工,预计2013年11月竣工。据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叶峰介绍,大楼建成后将入驻卫生厅、招商局、扶贫办等十几个厅局,自治区招商局等部门长期租房办公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宁夏新建了一批办公用房,这部分办公用房将在今后综合平衡各方面需要,基本满足部分办公用房最短缺、最急需单位的使用需求。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八五说,“尽管和实际需要还有缺口,但只要合理调节、使用好现有资源,即使不审批新建了,一些部门办公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也还是能够基本解决。”
  
  节约投资如何使用?
  
  “停建办公楼节约的投资,将会用在民生项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张八五介绍,“办公用房的建设资金是多渠道筹措的,很难一下子把这块资源转移到哪一个领域,需要上下形成共识,政策理顺了才能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据悉,宁夏历来把民生改善放在政府各项工作的首位。连续5年把“民生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连续5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投入民生领域比例超过七成。2012年,宁夏用于民生领域的投资总额达到635亿元,占全区财政一般预算的73%。
  
  “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把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用在老百姓身上,才是各级政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永达说。
  
  《意见》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严禁随意改变建设内容、调整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超过批准总投资额1000万以上或超过批准总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向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意见》同时规定,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投资增加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单位的费用。对违反政府建设资金拨付程序,擅自拨付工程款或造成工程款多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宁夏未来5年不再审批新建政府办公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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