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忽视”标书内容导致项目废标
作者:范蓉 发布于:2010-01-26 13:41: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月14日,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公告显示,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因此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购置电视机项目废标。
此次电视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是38.193万元,采购数量分别是26英寸70台和32英寸液晶电视40台。据记者了解,参与投标的4家企业是北京美捷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文仪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志诚泰和、珠海理想科学工业有限公司,前两家所投标的电视机品牌是海尔,后两家则代表海信。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两项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是所提供的产品并不是第六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二是所提供的产品的参数与招标文件的参数出现负偏离。
该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导致此现象发生的原因是供应商前期未能针对标书内容进行仔细审阅。另外供应商也未在开标前准备充分,其中就有供应商所提供的标书中产品的技术说明与货物说明内容前后不一致。
专家提醒,供应商一定要谨慎对待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否则就可能会因为出现一些简单的错误而丧失机会。另外,代理商一定要随时更新代理品牌的产品,目前政府采购节能清单目录的更新率已经从一年提升半年,电视机品牌的节能产品也随时在更新,这就需要代理商与电视机企业在产品的更新速度上衔接紧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