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 强化监督 严格考核制度

    观点一、强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预防并处理采购代理机构违法乱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升政府采购在公众中的健康形象。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1
  • 加强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观点一、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水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确定相对固定专职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各级各地采购管理部门每年应举办1-2次业务培训活动,帮助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网上申报、修改参数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1
  •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观点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代理机构管理。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管理、考核评价和公告制度,制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制度》等,从根本上约束其工作、规范其行为,并定期将考核结果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惩戒制度,必要时清除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格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三是统一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文本,文本中明确当次采购项目的授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被淘汰后档案交接、保证金清退问题

    竞争的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被淘汰的代理公司档案交接、保证金清退都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将代理机构的合并、注销、破产清算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显然很难制约机构撤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公司注销后档案是否交接,交接给谁,如何交接,没有现行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考,即使有规定,也很难让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如何清退,如何防止其“卷款潜逃”将是一个令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代理机构政策、业务水平难以保证

    大量没有经过认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涌入市场,政策水平、业务水平都难以保证,很有可能因缺乏经验、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采购过程中漏洞百出。部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为赶进度、节省时间,忽视各类项目招标文件的差异性,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照葫芦画瓢,生搬硬套,甚至部分内容基本雷同。满足于“走程序、不出事”,而在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上,远远达不到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这些问题轻者会导致质疑投诉,重者将严重影响招投标平台的声誉,最终影响政府形象。有的代理机构个别从业人员为了个人利益私自和投标人串通一气,泄漏有关招标信息和标底,为个别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个别招标代理机构背离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代理资格的取消必将导致代理机构数量的大幅增加,面对“僧多粥少”的现状,为了承揽到项目招标代理权,或者在代理行为过程中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个别招标代理机构背离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代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不同的采购代理单位因其内部管理制度和代理人员素质的不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的采购代理服务只是为招标人提交资料、“跑跑腿”等,不同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雷同,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等难以提出恰如其分的建议,有的甚至是全部靠采购单位一遍遍修改才完成,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采购效率上,部分代理单位效率低下、工作拖沓;在档案整理上,出现档案编号不一、内容不一的现象,甚至有的招标项目档案中未留存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必备文件,为备查工作带来困难;甚至还有的采购代理人员技术水平高但职业道德方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代理程序不够规范

    因国家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十分完善,采购代理单位无论是在标底保密环节、抽取专家环节还是开标现场进行录音录像监控环节均有空子可钻,随机调查结果显示:采购代理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有的采购代理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特殊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并与评标专家达成某种默契,私下谋取非法利益;甚至还有的采购代理法人同时身兼数个供应商单位法人,采购招标中一手操作“自己招自己”。对此,因取证难,被不少采购代理浑水摸鱼,获取大量不正当利益,久而久之,政府采购极易变成滋生腐败的土壤。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超标准收费比较常见

    作为盈利机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普遍存在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问题,超标准收费比较常见。一是混淆类别,提高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对代理费只写明按国家规定费率执行,具体收费时想方设法提高费率,比如将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该分段计费的不分段等,实际收取金额明显高于应收金额;二是钻法律空子,自定标准。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对不涉及中标金额的费率未制定相应费率标准,不同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规定按每中标单位200-5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10
  • 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具体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2016年8月3~14日在庐山西海将专门举办对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设的四期培训班。发布者:tianfenglei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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